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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9675/2021-7216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民政 体裁分类 决定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准予成立社会团体决定书(宁波市鄞州区内家拳协会)
发布时间:2021-04-29 14:32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鄞民社社准字〔2021〕2号
正文内容

宁波内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金义建、叶继谦、项鹏年、龚佩娟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宁波市鄞州区内家拳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成立宁波市鄞州区内家拳协会。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