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严肃整治“天价茶”市场乱象
近日,鄞州区市场监管人员在对位于兴宁路的某茶叶商行进行全面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下,擅自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并且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柜上绿茶、白茶、普洱茶等茶叶均没有明码标价。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执法人员在对另一家茶叶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经营场所陈列的绿茶、老白茶、福鼎白茶、武夷山大红袍等茶叶,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人间三月,春回大地,春茶也陆续上市,即将迎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人也在此时蠢蠢欲动,准备大捞一笔。近期,新华社发文揭露了“天价岩茶”过度炒作、串通操控茶叶价格、甚至以次充好等乱象,及其背后的“四风”问题、腐败风险,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为维护茶叶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3月初以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局有关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开展“天价茶”市场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天价茶”炒作。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商户156家,对14家违法商户进行立案查处。
整治行动中,区市场监管局主要以茶叶批发市场、副食保健食品市场、高端茶庄茶铺茶馆、品牌名茶经销店、礼品经销商及重点电商平台等网络市场作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利用各种“噱头”开展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恶意炒作”,以及侵权假冒、虚假标注、虚假认证、掺杂掺假、伪造厂名产地等违法行为。在行动中,发现有的商户冒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包装茶叶,部分商户对商品未明码标价、计量工具未进行计量检定等违法现象,还有一家新开的商户未注册登记,均已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相关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要加强自律,规范标签标识,实行明码标价,引导理性消费,营造有利于茶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