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63/2021-69755 | ||
组配分类 | 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0年度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发布时间: 2021-03-18 13:22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 ||
|
||
一、执法数据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324件,其中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类处罚1988件,共计罚没收入1111362元。违反治安管理类处罚的具体情况为:警告13件,罚款895件,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0件,行政拘留1073件,责令停业整顿7件,吊销许可证0件。 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172%;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43%;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0206件,受理20206件,予以许可18537件,不予许可1669件。 2020年度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 2020年度行政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872件,其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872件,行政强制执行0件。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情况为:强制传唤0件,留置盘问0件,拘留审查4件,限制活动范围2件,扣押589件,查封0件,冻结0件,先行登记保存0件,其他277件。 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占行政强制总数的1.099%;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二、工作情况 (一)高标准谋划,打造“鄞州特色”的执法管理机制。 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立足网上执法平台,增强信息化“引擎”,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推广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搭建大容量视音频专网,实行音视频、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网上传输,推动数字化卷宗单轨制协同落地见效。执法办案单位均配备执法记录仪,以笔录、照片、文书、视音频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可视化、全流程、回溯式管理。规范所有法律文书均由网上生成、推送,执法决定网上审核,全面应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和电子捺印,规范混合组卷,提升网上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开通移动办案、审批功能,促进智能办案、移动办案。目前,一体化办案协同工作均已达到100%。二是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分局根据《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优化设计方案,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克服疫情影响,从立项到建成,仅用大半年时间,高标准建成一个投资1100余万元,面积2256平方米,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支撑服务”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组建专业队伍,推进中心实体化运作。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继续落实日巡查、周点评、月通报网上执法巡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系统中的受立案情况、警情管理、涉案人员进出办案区、取保候审传讯情况、各类文书开具情况、笔录电子化情况、网上组卷、证据上传、罚款执行等情况等执法监督,确保该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的文书材料均录入系统。加强内部监督,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抽取倒查重点案件185个,将执法问题较严重的9个案件评定为分局2020年度劣质案件。 (二)严要求规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分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范围、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和方式以及责任、实施日期、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健全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分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部门审查,严把重大执法决定质量。 二是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出台《鄞州公安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按时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登记,实时完整录入信息。目前,分局共有20名法律顾问均完成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推进公职律师申报培训和管理工作,分局的16名公职律师会同聘请的律师一起为分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分局疑难案件的法律研究,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或培训等各种法律事务,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信访工作的积极作用,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制定了《鄞州公安分局合同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合同签订的流程,确保了每个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鄞州公安分局关于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量,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各单位将推进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决定等全面公开。今年来,已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048条。 (三)全方位服务,确保执法与社会效果“双统一”。 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省市区委“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的要求,提前谋划、提早行动,第一时间组建企业复工工作专班,深入应用“流动人口防疫核验系统”“漫游轨迹查询小助手”等信息化软件,快速核查复工人员活动轨迹和基本信息。开发“涉疫人员批量查询系统”,对复工企业员工名单批量核查,全力跑出助力复工企业的“加速度”。落实“一企一警官”服务,及时对企业封闭式管理、生产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指导。出台《服务企业复产达能“双十一”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十二条举措》,依托警企服务中心,实施“千警进万企” ,助力企业复产达能。摄制《服务企业复工指南》教学片,以“可操作、可复制”为原则,从广泛宣传预警、及时研判打击、实地防范指导等方面阐述了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开展涉疫犯罪打击的工作要点,并第一时间组织一线民警在线学习,有效指导民警开展工作。 二是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出台《鄞州公安分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办法》,制定完善行政调解配套措施及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增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配备,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推广“老潘工作室”等知名品牌,构建以老潘工作室为龙头品牌的“互联网+警调衔接”模式,切实提高调解效率,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制定《新时代创新发展“警调衔接”机制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衔接公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调解范围从110纠纷警情拓展至重大项目纠纷处置、疑难信访化解、群体性事件处置等领域,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其他调解广泛参与、工作成果普惠共享的大调解格局。 三是深入实施服务提升工程,以领跑实施者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推进服务向网格和警务站(室)延伸,在警务站(室)探索建立24小时警务自助服务区,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代办点,按群众需求常态化提供社区民警“帮办”等服务。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超时等办件,未发生群众投诉被查证属实的情况,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全区前列。全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五个零”的刚性要求,制定《2020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为企服务提升月”活动方案》《2020年鄞州公安分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实现公安机关对服务企业意义的认识更加到位,主动服务意识更加强烈;为企服务责任分工更加明确,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为企服务举措更加丰富,服务内容更加精准;为企服务成效更为突出,党政企业更加满意。 2021年3月1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