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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63/2021-6787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1-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命令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关于表彰2020年度分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发布时间:2021-02-04 16:29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文件编号 甬公鄞令〔2021〕1号
正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2020年,全区公安机关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顽强拼搏,全力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特命令:

一、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优秀科所队”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姜山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二、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队伍正规化建设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姜山派出所、白鹤派出所、明楼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三、授予下列7个单位“2020年度业务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姜山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云龙派出所、塘溪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四、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信访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经侦大队、百丈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云龙派出所、横溪派出所

五、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执法质量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经侦大队、百丈派出所、姜山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五乡派出所、横溪派出所

六、授予下列7个单位“2020年度警务信息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治安大队、法制大队、钟公庙派出所、中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下应派出所、塘溪派出所

七、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基层基础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明楼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八、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治安管理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东吴派出所

九、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刑侦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钟公庙派出所、明楼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十、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经侦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云龙派出所、塘溪派出所

十一、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巡逻防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下应派出所、塘溪派出所

十二、授予下列5个单位“2020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钟公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文华派出所、姜山派出所、警务保障室

十三、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0年度‘扫黑除恶’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明楼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十四、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最多跑一次’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出入境管理大队、五乡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白鹤派出所、瞻岐派出所、塘溪派出所

十五、授予下列2个单位“2020年度综合实绩升位奖”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法制大队、钟公庙派出所

十六、授予下列9个单位“2020年度特色、创新、亮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姜山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首南派出所、百丈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明楼派出所

十七、授予下列4个单位“2020年度打击侵财犯罪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十八、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0年度情指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刑侦大队、首南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十九、授予下列10个单位“2020年度优秀辅警集体”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行政审批中心、福明派出所、中河派出所、邱隘派出所、云龙派出所、五乡派出所、瞻岐派出所、文华派出所

二十、授予下列6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科所队长”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高安飞(巡特警大队)、方建明(法制大队)、龚旭东(姜山派出所)、徐伟达(钟公庙派出所)、柳锋(新城派出所)、庄旭道(咸祥派出所)

二十一、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十佳优秀民警”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余菁(行政审批中心)、朱宏天程(网安大队)、魏君驰(政治处)、李振宇(白鹤派出所)、吴寒(百丈派出所)、张阳(首南派出所)、郑晨翀(明楼派出所)、龚科弼(云龙派出所)、陈贤(瞻岐派出所)、王锐(塘溪派出所)

二十二、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社区民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卢成现(中河派出所)、陈佳丽(姜山派出所)、章泉安(钟公庙派出所)、谢才林(白鹤派出所)、方向阳(潘火派出所)、王欢君(五乡派出所)、魏谋彪(明楼派出所)、马腾(云龙派出所)、董又红(瞻岐派出所)、俞裕君(东吴派出所)

二十三、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情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顾海云(情报指挥中心)、钟磊(网安大队)、张文庆(巡(特)警大队)、万丽强(中河派出所)、黄海岳(姜山派出所)、褚呈(百丈派出所)、杨骏(潘火派出所)、谢常麟(东胜派出所)、陈泂霖(下应派出所)、俞盛琼(横溪派出所)

二十四、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曹陈旖旎(白鹤派出所)、王昆(百丈派出所)、王俪蓁(东胜派出所)、周晶晶(咸祥派出所)、毕颖波(辅)(巡(特)警大队)、张维(辅)(姜山派出所)、黄娟(辅)(钟公庙派出所)、郭思佳(辅)(首南派出所)、吴玲(辅)(五乡派出所)、桑思(辅)(明楼派出所)

二十五、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科所队长办案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金恩科(治安大队)、应磊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吴新华(预审大队)、李杰(邱隘派出所)、柏超寒(首南派出所)、沈杨(云龙派出所)、王岳飞(新城派出所)、卢宏超(下应派出所)、杨卿(横溪派出所)、蔡飞(东郊派出所)

二十六、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办案民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杨友刚(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王金迪(中河派出所)、邵楷程(姜山派出所)、曹欣(钟公庙派出所)、张立(白鹤派出所)、邱霖(百丈派出所)、杜文楠(首南派出所)、潘震(潘火派出所)、董康乐(塘溪派出所)、俞辉杰(咸祥派出所)  

二十七、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0年度‘最多跑一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姚俊杰(横溪派出所)、杨立波(情报指挥中心)、陈天播(行政审批中心)、吕俊(治安大队)、钱忠华(禁毒大队)、叶东儿(姜山派出所)、姚晓南(钟公庙派出所)、陈奕华(潘火派出所)、易雪竹(东柳派出所)、陈芸(云龙派出所)

二十八、授予下列8名同志“2020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洪群(瞻岐派出所)、王海明(刑侦大队)、黄溢(中河派出所)、葛文浩(姜山派出所)、林雨欣(白鹤派出所)、朱丽霞(五乡派出所)、董黎娜(下应派出所)、施洁慧(咸祥派出所)

二十九、授予下列8名同志“2020年度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顾斌(治安大队)、刘燕娜(法制大队)、王忠挺(姜山派出所)、车雨霜(邱隘派出所)、蒋立新(首南派出所)、楼舜宵(明楼派出所)、王学霆(下应派出所)、钱泽(文华派出所)

三十、授予下列15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调解员”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张万志(中河派出所)、赵松岳(姜山派出所)、任彭勇(邱隘派出所)、金仲立(百丈派出所)、王高峰(首南派出所)、董承义(潘火派出所)、陈新元(东柳派出所)、励伟德(东胜派出所)、钟良仁(五乡派出所)、赵福根(明楼派出所)、陈德彪(云龙派出所)、周世昌(瞻岐派出所)、朱锦良(塘溪派出所)、朱洪勇(咸祥派出所)、应国峰(文华派出所)

三十一、授予下列15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辅警队长”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陈巧娜(政治处)、王维娜(情报指挥中心)、项林泉(治安大队(执保))、陈定锋(刑侦大队)、何继荣(巡特警大队)、任松杰(中河派出所)、许迪(钟公庙派出所)、陈照龙(首南派出所)、郑建军(福明派出所)、钱立(东胜派出所)、王岳年(明楼派出所)、陈营(下应派出所)、李谢恩(瞻岐派出所)、赵飞宏(咸祥派出所)、应国峰(文华派出所)

三十二、授予下列45名同志“2020年度优秀辅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谢莉莉(警务督察大队)、蒋霞(情报指挥中心)、黄彬(行政审批中心)、包丽青(警务保障室)、朱家浩(政保大队)、梁挺(治安大队(执保))、周麒(经侦大队)、童波(刑侦大队)、袁晓晓(出入境管理大队)、王迪(巡特警大队)、魏隽阳(网安大队)、张罗波(禁毒大队)、康丹(反恐大队)、缪形(法制大队)、张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王惠明(中河派出所)、傅迎春(中河派出所)、顾浩波(姜山派出所)、邵朝霞(姜山派出所)、蔡光(钟公庙派出所)、朱科伟(钟公庙派出所)、王深伟(邱隘派出所)、陈明伟(邱隘派出所)、郑勤丰(白鹤派出所)、秦子富(百丈派出所)、郭思佳(首南派出所)、沈层勇(首南派出所)、刘洪朋(福明派出所)、李嘉勇(潘火派出所)、忻波(潘火派出所)、张松林(东柳派出所)、王华平(东胜派出所)、余国明(五乡派出所)、陈文娟(明楼派出所)、姚雷(云龙派出所)、朱剑波(新城派出所)、杨志财(下应派出所)、张海娟(横溪派出所)、董金波(瞻岐派出所)、陈洲(塘溪派出所)、姚铭峰(咸祥派出所)、任则赟(东郊派出所)、应永辉(东吴派出所)、郑秀芳(文华派出所)、金君辉(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三十三、经1月27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获评2020年度“优秀科所队”和“打击侵财犯罪工作优胜单位”的3个单位记集体嘉奖,分别颁发奖状,给获评2020年度“优秀科所队长”和“十佳优秀民警”的8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集体:法制大队、钟公庙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二)个人:高安飞(巡特警大队)、方建明(法制大队)、徐伟达(钟公庙派出所)、柳锋(新城派出所)、魏君驰(政治处)、余菁(行政审批中心)、朱宏天程(网安大队)、李振宇(白鹤派出所)、张阳(首南派出所)、郑晨翀(明楼派出所)、龚科弼(云龙派出所)、陈贤(瞻岐派出所)

因巡特警大队、首南派出所、姜山派出所、云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咸祥派出所等6个集体和庄旭道、龚旭东、吴寒、王锐等4名个人一年内已记嘉奖以上奖励,本次不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局各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鄞州当标兵、攀新高,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此令。



局长:陆朝晖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