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0〕105号)及《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区统计调查组织模式,切实提升全区“四下”调查数据质量,今年开始调整“四下”单位抽样调查职责分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区统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四下”抽样调查工作组织模式。 二、调查范围及调查内容 “四下”单位抽样调查范围为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四下”抽样调查主要包括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问卷、固定资产投资、研究开发、创新情况等六项内容。 三、调查任务 “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按调查任务不同分别遵照国家调查制度和宁波调查制度执行实施。 国家制度调查项目有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资质外建筑业、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等六项专业调查,共9张年(季)度报表。宁波制度仅涉及规模以下服务业(贸易)抽样调查,共有3张月度报表。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维护 “四下”抽样调查样本由上级统计部门按制度抽样设计方法抽取,并经核实后确认为有效样本参与调查,样本维护按抽样方法有关规定执行。今年国家按新修订的资质以外建筑业抽样调查方法进行样本抽取,我区首次被抽中作为样本群参与调查。各项调查样本原则上5年轮换一次,月(季)度开展样本名录维护,如样本单位发生注销、关停业等情况申请退库或替换样本退库。 五、调查方式 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报单位由调查员采集数据后登入平台录入报表数据。企业样本要求调查员一年内至少2次入户调查进行现场核实与数据评估。个体户样本由调查员按上门调查方式对业主自报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填报。各镇(街道、园区)负责统计人员须每年抽取30%的样本开展回访进行数据质量评估。 六、工作职责 (一)区统计局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区“四下”各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全区调查样本维护等相关工作; 3、做好调查样本的数据审核、评估、总体推算及上报工作; 4、负责各项调查统计业务指导。 (二)镇(街道、园区)工作职责 1、负责调查样本核实,定期开展样本维护; 2、开展调查样本数据采集,做好部分样本的上门调查; 3、做好样本单位的数据催报、录入、审核、评估及上报工作; 4、指导样本单位建立统计台账; 5、组织开展样本单位上门回访; 6、做好样本单位统计培训及业务指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是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全区规模以下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调查,其调查结果也是核算GDP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对“四下”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业负责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保障。为切实保障“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工作开展,调查经费统一由区统计局按调查任务调配下拨。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增强“四下”调查统计力量,落实相关调查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指导,提升调查人员组织调查和统计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严格工作规范。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制度,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规范调查工作基础,各镇(街道、园区)指导样本单位和样本村建立统计数据台账,并按台账填报调查表,做到依法统计,数出有据。加强样本单位监测,关注重点样本单位,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强化数据匹配性审核,确保客观准确反映我区规模以下经济运行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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