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月鄞州区“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费用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1-12-06 11:35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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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2021年“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的通知》(鄞宣〔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核算,2021年6月-11月(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总费用为214.096万元,现将费用情况公示如下: (1)“天然舞台”精品剧目展演费:区财政承担62.7万元; (2)天天演在各镇乡(街道)演出费:区财政承担88.896万元;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鄞越精品剧目公益巡演演出费):区财政承担48万元; (4)天天演管理费:区财政承担14.5万元。 以上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肆万零玖佰陆拾元整(¥:214.096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12月13日。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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