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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月鄞州区“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费用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06 11:35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根据《关于实施2021年“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的通知》(鄞宣〔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核算,2021年6月-11月(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总费用为214.096万元,现将费用情况公示如下:

(1)“天然舞台”精品剧目展演费:区财政承担62.7万元;

(2)天天演在各镇乡(街道)演出费:区财政承担88.896万元;

(3)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鄞越精品剧目公益巡演演出费):区财政承担48万元;

(4)天天演管理费:区财政承担14.5万元。

以上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肆万零玖佰陆拾元整(¥:214.096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12月13日。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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