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戴志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21〕17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戴志君任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前期中心(轨道交通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吴晓东任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小铮任宁波市鄞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娄伟京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前期中心(轨道交通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周东波任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继杰任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宁波市鄞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