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鄞水〔2021〕54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清理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照省厅、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区水利局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继续有效(附件),无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23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