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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姜和社区的批复(鄞政发〔2021〕70号)
发布日期: 2021-12-2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姜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要求建立姜和社区的请示》(姜政〔2021〕99号)悉。根据《关于加强新建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鄞社区领〔2019〕4号)精神,为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加强对新建住宅区居民和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经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设立姜和社区并建立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姜和社区所辖范围为:东起广德湖南路,南接姜茅路,西至姜山西河和水印山郡西侧规划道路,北到姜山横河;定名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姜和社区”,总户数为3481户,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繁花里内。

接文后,望你镇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1个月内,做好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设置、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强对户籍、治安、教育、卫生、养老、就业和社保等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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