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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21〕69号)
发布日期: 2021-12-2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鄞州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试点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林权登记国家试点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办〔2021〕2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关于推进林业发展、数字化改革、林权登记工作部署,以《宁波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为指引,围绕“健全明晰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入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工作调查研究、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巩固国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明晰产权,维护林地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和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林业综合改革方向和不动产登记要求,通过“构建责任体系、再造办理流程、创新调查技术、建立新型平台”,探索解决我区林权登记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打造全过程“标准化、信息化”,符合鄞州区实际的林权登记工作新模式,实现村民就近申请、登记机构零资料受理、远程线上完成指界、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发放电子产权证书等。通过明晰林权权属界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坚持在法治框架下规范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二)实事求是,连续稳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妥善处理“不变不换”和清理规范的关系,既保持连续稳定,又实事求是查摆和解决问题。

(三)尊重历史,合理主张。既要认定原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又要做到尊重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慎重处理好界限不清、权属归属有争议的情况。兼顾原林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既鼓励当事人申请,也及时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两者协同推进,确保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开展。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2021年9月底前)。印发《鄞州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建立试点工作专班,组织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及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编制试点项目经费预算,落实资金;调研确定试点工作承担单位。

(二)全面完成数据整合清理(2021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林权登记历史数据、档案、图件等资料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林权登记数据底数。围绕“信息缺失、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程序不符、已登未发证”等五个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标准完成数据整合。

(三)探索单宗办理方法(2021年11月底前)。在云龙镇徐东埭村进行单宗办理模式试点,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探索:一是根据林权特点和当地实际,明确登记受理与外业调查工作顺序,并相互衔接;二是确定调查指界工作的参与部门(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启动方式及流程;三是区别林地不同位置及林种明确调查指界方法;四是明确指界成果确认的必要性及确认主体。通过试点,探索“申请一宗,办理一宗,规范一宗”工作规范。

(四)研究集中登记方法(2021年12月底前)。以天童林场为试点,探索一次性集中办理林权登记模式,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寻求解决方法:一是处理与相关地类关系,摸清“林地家底”的方法与途径;二是研究调查指界具体操作办法,做好工作底图制作;三是确定拐点界址坐标,建立权属空间矢量数据。排查历史遗留问题,研究疑难问题,分类施策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林地权属清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五)建立争议调处制度(2022年3月底前)。林权缺少空间数据,界址不清晰,相邻人易产生权属争议。从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出发,建立分级调处机构,制定分级调处政策,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土地和山林承包纠纷调解网络,规范农村土地和山林承包纠纷调解程序。

(六)推进林权登记“智治”(2022年5月底前)。深化林权登记数字化改革,探索构建林权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业务规范,重构业务流程,实现网上能运行可操作;做好与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对接,实现林权审批、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交易、审批、登记全网联办。打通外业指界系统与登记系统,实现外业调查数据可导入权调库,自动生成单元码、宗地图和界址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保障。区资规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镇政府、相关部门、村集体组织、专业机构等各方力量,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试点任务,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

(二)强化攻关研究。针对林业确权登记工作专业性强、遗留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特点,要结合林权登记发证历史沿革、工作实际等情况,充分衔接林权改革,区分不同类型的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攻关研究,清理规范处置政策和方法途径。

(三)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大家从保护权益、活村富民、深化改革的角度认识林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支持配合好试点工作。

鄞政办发〔2021〕6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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