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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683/2021-87768
组配分类 审计信息 发布机构 鄞州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8 09:41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对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底,鄞州区(不含东钱湖和高新区)完成财政总收入3653795万元,为预算的97.7%,同比增长0.6%。2020年,鄞州区收入合计3237094万元,支出合计30732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3876万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底,鄞州区政府性基金合计收入2805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支出22877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7906万元。

(三)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鄞州区社保基金合计总收入39370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255943万元,2020年期末累计结余137766万元。

(四)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鄞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万元。

(五)决算草案情况

决算草案表明,2020年度鄞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1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4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7687万元;社保基金收入243505万元,社保基金支出2559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04万元。

二、审计评价

从审计结果来看,2020年度全区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尤其是在疫情不利影响下,充分运用财政杠杆,通过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提绩效等手段,统筹调配资金资源,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但审计也发现全区部分单位在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拨付27.9亿元资金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经济企稳回升。鄞州区属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分别为89.6%和59.2%,比全市平均高6.4和5.9个百分点。

(二)合理调配资金资源,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年减支5.3亿元,收回部门结余资金4.8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支出。全年全区民生支出12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制定59条惠企惠民政策,快速兑现7.8亿元“两直”资金,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持续强化绩效理念,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全大市率先编制“三清单”,转变政府购买服务“滥”“散”现象。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33个,涉及资金27.7亿元,其中6个部门开展整体预算绩效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全区共有11个部门单位账面结余及结转资金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201.97万元。

2.个别国资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12月,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收到甬港饭店股权转让款542.2万元未上缴财政,也未纳入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

(二)收入征管方面

2835.87万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收取。区住建局在发放天童庄车辆段0m-A\B\G三个地块项目(杨柳郡项目)、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等7个地块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均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指出后,区住建局已追回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835.87万元。

(三)支出执行方面

1.宁波微电子创新产业园运营不够规范。一是将园区房产出租给与园区产业无关的2家单位使用。二是将财政补助资金出借给其股东公司及相互关联公司。审计指出后,宁波微电子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已收回全部借款。

2.区商务局消费券结算结余未及时上交。区商务局2020年5月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拨付该公司900万元投放消费券,截至审计日,实际已使用508.94万元,剩余391.06万元已退回区商务局账户,但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指出后,区商务局已将391.06万元上缴财政。

(四)资金管理方面

部分银行账户存款利率未按规定执行。截至2020年底,共有7个银行账户存款利率未按约定执行到位,共少计利息712.54万元。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等单位已全部收回利息差额712.54万元。

(五)财报编报方面

1.财报数据编制不够完整。2019年政府财务报表中填报时,部分事项填报不齐全。如因财报系统填报模块设置不完整,有3个矿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矿产资源未纳入填报范围。

2.财务报告数据不够准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时,部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内部往来款项互相之间未作抵销。如:区资规分局本级与下属单位区储备中心往来款项2亿元未作抵消。

四、审计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区财政局已督促11个部门单位将3201.97万元资金上缴国库或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上交国库788.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413.66万元;甬港饭店股权转让款542.2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区住建局已追回7个地块项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835.87万元;宁波微电子创新产业园已清退园区产业无关的房屋出租,并收回出借资金2364.12万元;区商务局已将391.06万元消费券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区财政局等单位已全部收回少计的利息差额712.54万元;区财政局已通过与上级沟通,督促有关单位等,整改了财报数据编制不完整和数据不够准确的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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