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月鄞州区“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费用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1-12-15 11:31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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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2021年“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的通知》(鄞宣〔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核算,2021年11月-12月“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区财政承担总费用为141.826万元,现将费用情况公示如下: (1)天天演在各镇乡(街道)演出费:区财政承担96.426万元; (2)服务重点工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区财政承担30万元; (3)天天演管理费:区财政承担15.4万元。 以上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141.826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12月23日。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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