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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22/2013-7952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3-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物价,工商,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鄞州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0:59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文件编号 鄞价〔2013〕125号
正文内容

各物业服务企业、自来水经营企业、供电局、燃气经营企业、供热经营企业:

现将《宁波市鄞州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30日


宁波市鄞州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秩序,做好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等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维护公共秩序以及车辆停放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档案管理;

(六)合同约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



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类型、物业服务的阶段以及提供服务的性质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该小区物业服务方案和服务内容等提出申请,区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

普通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根据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非住宅、高标准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市

场调节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高标准住宅:

1.独栋、联排等独门独户住宅;

2.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小区住宅;

3.套型建筑面积140(含)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户数占住宅总户数的70%(含)以上的。

高标准住宅的确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区物业主管部门、区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九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但物业服务

区域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高标准住宅、非住宅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参照《宁波市鄞州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业主委员会形成决议,经业主大会(代表大会)同意,并在小区内公示一周后,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后执行。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方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预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

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每年3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物业服务经费收支情况,公布具体内容为:

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租、广告、物业经营用房出租、停车费收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保修金、专项维修资金等收支情况。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四条  对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已具备交付条件,并通知业主办理房产交付手续,但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交付手续的,其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计费起始时间为通知业主应办理房产交付手续时间的次月起计算。

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全额交纳。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房屋(除汽车和自行车库外)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收。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以物业买卖合同建筑面积为准。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物业的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住宅小区内楼梯、走廊、电子防盗门等共用电费,独立设置计量表的,由所有使用该设备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法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独立设置计量表的,在物业服务费中统一列支,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

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和生活的用水、用电费用,保安系统、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等水、电费用,均应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

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

第十七条  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凡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费用,不得转由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单位要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使用的个人、单位等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与民用同价。规范物业消防、安全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收费标准应报当地价格、财政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

门核准。电梯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费的收取,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其预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如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催交,要求其限期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规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车服务费。

第二十条  对物业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装修管理服务,并收取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费。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首次装修垃圾清运费住宅每平方米3.0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0元。二次及以上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商定。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修单位(装修人)收取楼道维护费、装修保证金、进出

人员出入证工本费(遗失补证除外)等。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除政府部门有规定的外,其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和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有关情况进行长期公示,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鄞州区物价局会同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的物业服务收费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宁波市鄞州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参考标准

一级服务

(指导价0.4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公共能耗基准参考价0.7元/㎡·月。下同)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旬清洁1次楼梯扶手

电梯及电梯厅 保洁

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厢

共用卫生间   保洁

每日清洁1次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周清扫1次车库,地下室每半年消杀1次,公共设施每年擦洗1次

道路保洁

道路每日清扫1次,灯具每年清洁1次

绿化带保洁

每月清扫2次

垃圾桶、果皮箱

每日清运1次,每月清洗1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12小时内到位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

排水设施

定期清扫排水明沟和疏通地下管井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   花坛

成活率在70%以上,每年修剪2次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每月打捞清洁1次,喷水池每周打捞清洁1次、每6个月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

每年清洁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

备注:公共能耗指小高层、高层等住宅产生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避雷系统、升降系统等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所产生的费用。



二级服务

(指导价0.8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周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拭1次各层和通道的公共设施;楼梯间墙面每季度除尘1次;每年度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

电梯及电梯  厅保洁

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厢,每周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月对灯饰及轿厢顶部清洁1次

共用卫生间  保洁

每日清洁1次,每月消杀1次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周清扫2次车库,每季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半年擦洗1次门窗等公共设施

道路保洁

道路每日清扫2次,灯具每半年清洁1次

绿化带保洁

每周清扫1次

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每日清运2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擦拭抹3次 

卫生消杀

灭鼠、灭蚊等每年至少进行2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8小时内到位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化验2次

排水设施

每年清扫2次排水明沟,每年对地下管井清理2次,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2次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   花坛

成活率在70%以上,每年修剪三次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每月打捞清洁2次,喷水池每周打捞清洁2次、每季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  小品

每半年清洁1次,每3年粉刷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门卫

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 

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2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


三级服务

(指导价1.5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周打扫2次、拖洗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每2个月擦拭1次公共设施;每2个月楼梯间墙面、顶面除尘1次;每6个月擦1次共用门窗玻璃

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每日清洁2次;每周对电梯轿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洁1次

共用卫生间保洁

每日清洁2次、每月消杀1次,发现墙壁有污渍及时清洁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周清扫2次车库,每2个月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季度擦洗1次门窗等公共设施

绿化带、道路保洁

每周清扫2次,灯具每季度清洁1次

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 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1次,雕塑每季度擦拭1次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

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室内外墙面每季清洁2次,监控探头每季擦拭1次

垃圾收集与  处理

垃圾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擦拭1次

卫生消杀

灭鼠、灭蚊等每年至少进行2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2小时内到位,及时修复,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每年化验1次,每1个月清洗1次泵房,每年对共用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排水设施

每年清扫2次排水明沟,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和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  花坛

成活率在80%以上,每年修剪三次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和喷水池每周打捞清洁2次、每季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  小品

每季度清洁1次,每2年粉刷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

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



四级服务

(指导价2.5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2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擦拭1次楼梯扶手;地面每月刷洗1次;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季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

电梯及电梯  厅保洁

电梯轿厢每日全面清洁1次

共用卫生间  保洁

每日清洁2次、每周消杀1次,发现墙壁有污渍及时清洁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日清扫1次,每周擦洗1次门窗,每季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2次,1小时内目视无垃圾,灯具每季清洁2次

绿化带保洁

绿化带每日清扫2次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

监控探头保洁

每月擦拭1次

垃圾收集与  处理

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清运2次,每日擦拭1次

卫生消杀

灭鼠、灭蚊等每季至少进行1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1小时内到位,及时修复,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油漆粉饰

楼梯间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建筑物外立面

每5年清洗1次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化验2次,每3个月清洗1次泵房,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每半年对共用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排水设施

每季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半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  花坛

成活率在85%以上,每年修剪4次以上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每周打捞清洁2次,喷水池每周打捞清洁2次、每月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  小品

每2个月清洁检查1次,每2年粉刷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6:00-22:00立岗值班,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1人值班,实施交通指挥与交通疏导等工作

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



五级服务

(指导价3.5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日打扫、拖洗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地面每月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半年打蜡1次,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拭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

电梯及电梯厅  保洁

保持电梯轿厢清洁,每日全面清洁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

共用卫生间 保洁

每日清洁2次、消杀1次,发现墙壁有污渍及时清洁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月擦洗2次门窗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绿化带、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2次,1小时内目视无垃圾,灯具每月清洁2次

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 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雕塑每2周擦拭1次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2次

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3次,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

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擦拭1次,每周清洗1次

卫生消杀

灭鼠、灭蚊等每2个月至少进行1次,夏季每月消杀1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30分钟内到位,及时修复,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油漆粉饰

对木件设施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3年应粉刷1次

建筑物外立面

每3年清洗1次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半年清洗消毒1次、水质化验1次,每2个月清洗1次泵房;每半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每季对共用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排水设施

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半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花坛

成活率在95%以上,每年修剪4次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每日打捞清洁1次,喷水池每日打捞清洁1次、每月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  小品

每月清洁检查1次,每2年粉刷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服务热情

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6:00-24:00立岗值班,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2人值守,记录认真,实施交通指挥与交通疏导等工作,老弱病残进门有需求应当专人护送

巡逻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



六级服务

(指导价4.0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

项目

内容

基本标准

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保洁

每日打扫、拖洗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周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3个月打蜡1次、每半年抛光1次,每日清理1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擦拭1次公共设施,每周擦拭1次楼梯道墙面及共用门窗玻璃

电梯及电梯厅  保洁

保持电梯轿厢清洁,每日更换1次地毯,白天循环对电梯厅进行清洁,每半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

共用卫生间保洁

专人清洁打扫消杀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周擦洗1次门窗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绿化带、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3遍,1小时内目视无垃圾,每月清洁2次灯具

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雕塑每周擦拭1次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

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4次,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3次,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

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擦拭1次,每周清洗1次

卫生消杀

灭鼠、灭蚊等每月至少进行1次,夏季半月消杀1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服务时限

报修15分钟内到位,及时修复,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油漆粉饰

对木件设施每3年油饰1次,对钢铁设施、设备2年油饰1次,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2年应粉刷1次

建筑物外立面

每3年清洗1次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1次、水质化验1次,每1个月清洗1次泵房;每季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每2个月对共用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排水设施

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半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

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树木、花坛

成活率在95%以上,无明显缺株,每年修剪4次

人工湖、喷水池

人工湖每日打捞清洁1次,喷水池每日打捞清洁1次、每半月清洗1次

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

每月清洁检查1次,每2年粉刷1次

安全防范

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带班的会进行简单英语会话,服务热情周到

门卫

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立岗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一人值守,出入记录认真全面,实施交通指挥与交通疏导等工作,老弱病残进门有专人护送,配备护送专用车

巡逻

24小时不间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