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21年1-10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 11- 09 09: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鄞州区共收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100101.2万元,支出87985.11万元,总体支出进度87.9%(不含参照直达),目前全市排名第4名。其中: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总数76个,总预算金额38777.61万元,已分配38777.61万元,形成支出26856.12万元,支出进度69.3%。接收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796万元,形成支出3796万元,支出进度100%。区级配套直达资金55747.14万元,形成支出55747.14万元,支出进度100%。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1%。 一、直达资金分配现状 (一)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抚对象补助、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及农田建设补助等方面,涉及教育、民政、人社、卫健、住建、医保、农业农村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8个部门、社保专户及各国有金融企业,具体项目涉及普惠金融发展、社保、教育、帮困及助残等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5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3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00万元,免费教科书补助1021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63万元等。 按照财政部文件(财金〔2019〕62号)要求,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安排2000万元用于充实区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安排700万元给予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助;安排300万元给予合作银行一定风险补偿。 (二)省、市、区配套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本月,我区55747.14万元区级配套直达资金已全部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731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0703万元和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730.14万元。接收市局下达的省配套直达资金379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254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42万元,已全部形成支出。 (三)参照直达资金直达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本月,共接收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1%。 二、直达资金发挥效益显实效 一是重点帮扶企业,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一方面,打好减负稳岗组合拳,安排1600万元帮扶小微企业,惠及小微企业近4000家,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同时,安排1800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0万元用于普惠金融发展,保障市场主体的运行平稳同时,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实体产业相结合,助力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做精,提升其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二是着力民生改善,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直达机制中包括加大对基层基本民生的支持力度,支出5.3亿元用于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险、2400万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及困难群众救助、1.3亿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及计划生育奖补,提升了我区各类基本民生事项的财政保障能力,也提升了我区“三保”保障水平。例如:住建局以租赁补贴、轮候补贴的形式,发放用中央财政直达补助资金1006万元,惠及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低收入家庭、轮候家庭、外来务工家庭2929户 三是支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中央直达资金聚焦基础设施,支出6500万元用于推动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建租赁社区和校园设施完善等项目,惠及18个老旧小区2万余住户、23所中小学校、住房租赁面积近9000平方米。通过推动完善设施建设,不断环境提升校园环境和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三、部分直达资金进度较慢原因及后续预计支付进度 一是相关政策文件出台较晚。如住房租赁项目改建类占比较大,根据市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改建项目的申报需符合我市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市级文件《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甬建发〔2021〕53号)于今年6月才刚出台,我区相关政策尚未完善,改建类项目审批缺乏依据。目前《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发文,《鄞州区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操作办法》也将在近期发文。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受程序限制。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项目申报后审批权限在市住建局,因此整体推进速度较为缓慢。目前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已向市住建局申报项目8个,其中新建类项目3个,托管类项目1个,运营类项目3个,居间类项目1个,审批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将于近期拨付2200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支出受进度限制。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项目专项债资金达3亿元面临到期,故近期项目资金拨付优先使用专项债资金,直达资金计划11月份使用完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相关项目多于下半年开展,因此支出进度较缓,预计11月完成全部支出。 三、本地区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方面采取的做法 一是在传达协调上下功夫。紧盯市局“两直”资金钉钉群,关注市局发布各项通知。具体包括接收上级各类通知文件、预警信息。及时在区内传达各项通知文件精神,处理好各类存在的问题,做好各类报表数据的分析、形势研判,及时上报市财政。 二是在规范支付上出真招。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合规支付直达资金,着力规范直达资金的下达和使用,及时发现拨付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三是在监督管理上求实效。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一周一次常规通报,一月一次全区通报机制。具体通报各部门、各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督促部门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推进资金常态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留痕。 四、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根据监控预警实时系统,及时发现2条未导入明细预警,并及时联系部门对明细进行导入,完成直达资金支付全过程。 五、针对支出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防止重预算轻执行现象。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直达资金在稳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位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合理分配确定直达资金对应的使用项目。确定项目时,需按照直达资金文件的使用要求,对分配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尽量选择一些执行进度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防止预算分配与执行进度脱节现象。 (二)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尽快落实直达资金执行。对一些上级文件使用细则未出或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的项目,各部门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跟进上级政策、文件发布等相关动态,待上级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后尽快支出,同时做好项目支出前期准备。 (三)完善日常通报机制,加强资金监控督促协调。目前,区财政将每周一次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每月向区政府通报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各部门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排摸项目实施中的梗阻,尽快解决难点、堵点,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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