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危险作业案“追刑”, 鄞州对危化违法行为零容忍!
发布日期:2021-11-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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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3日,姜山镇相关领导在节日期间带队检查时,发现姜山镇北大路102号厂区内有一仓库储存油漆,姜山镇随即上报鄞州区应急管理局,请求在10月8日进行联合处置。10月8日,姜山镇人民政府、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到达现场调查处置。
经鄞州区应急管理局调查,该批物料系宁波市鄞州追梦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物料外包装有明显的“易燃”标志,疑似危险化学品,而该公司仅持有票据贸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涉事仓库使用彩钢瓦搭建,仓库内使用非防爆电器,地面及顶棚甚至还有烟蒂,其安全条件完全无法到达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该仓库位于姜山镇中心区域,紧邻公寓楼和沿街店铺,道路另一侧为小学校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立即消除该事故隐患,经局领导批准,决定当场扣押涉案物料。当晚,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连夜冒雨清点扣押各类规格的油漆、稀释剂等400余件,转移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妥善保管,并对扣押物品抽样送检。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鉴定,送检样品闭杯闪点均小于60摄氏度,属危险化学品。 宁波市鄞州追梦装饰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2021年11月5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