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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21年1-9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10- 09 15: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截至2021年9月29日,鄞州区共收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94287.2万元,支出81548.02万元,总体支出进度86.44%(不含参照直达),目前全市排名第4名。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总预算金额38777.61万元,已分配38777.61万元,形成支出26233.02万元,支出进度67.65%。接收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796万元,形成支出3796万元,支出进度100%。区级配套直达资金49933.14万元,形成支出49933.14万元,支出进度100%。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07%。

  一、直达资金分配现状

  (一)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抚对象补助、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及农田建设补助等方面,涉及教育、民政、人社、卫健、住建、医保、农业农村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8个部门、社保专户及各国有金融企业。

  (二)省、市、区配套直达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本月,我区49913.44万元区级配套直达资金已全部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5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0703万元。接收市局下达的省配套直达资金3796万元,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形成支出3796万元,支出进度100%。

  (三)参照直达资金直达分配及支出情况

  截至本月,共接收参照直达资金1780.45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585.85,支出进度89.07%。

  二、直达资金发挥效益显实效

  一是重点帮扶企业,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一方面,助力小微企业纾困。以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形式补助参照直达资金391.45万元精准帮扶小微企业,惠及小微企业近735户,其中制造型企业371户,科技型企业50户,三农12户,其他类型企业298户,保障市场主体的运行平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培植财源;另一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直达资金补助鄞州区两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港永磁材料有限公司各208万元,合计416万元,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实体产业相结合,助力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做精,提升其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二是着力民生改善,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直达机制中包括加大对基层基本民生的支持力度,包含了困难群众帮扶、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一系列基本民生补助事项。该项机制减轻了区级民生事项财政支出压力,提升了我区各类基本民生事项的财政保障能力,提升了我区“三保”保障水平。例如:鄞州区民政局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直达资金401万,惠及低保家庭1760户,孤儿、特困、临时救助对象、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205人;住建局以租赁补贴、轮候补贴的形式,发放用中央财政直达补助资金1006万元,惠及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低收入家庭、轮候家庭、外来务工家庭2929户;教育局发放免费教科书补助直达资金1193万元,继续推进了义务段课本免费政策,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字典,惠及全区10万余中小学生。

  三是助力创业就业,打好减负稳岗组合拳。中央直达资金瞄准创业就业,推动促进就业更加充分和社会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鄞州区人社局通过后台大数据比对生成符合政策对象,直接发放中央直达资金专项用于就业补助政策兑现,为3000余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创业场租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1200万元,支持企业稳岗增岗,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更多企业、个人成为直达资金受益者。

  四是支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中央直达资金聚焦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精准施策发力,推动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建租赁社区项目建设。中央直达资金支出中有2263万元用于保障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8个小区、537 栋居民楼、167.99 万平方米房屋,惠及住户20269 户,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此外,有3749万元直达资金补助给鄞州区23所中小学校,绝大部分用于校园安全建设、考点建设、新学校开办设备添置相关项目,推动完善设施建设,为师生安全、教学环境提升保驾护航。

  三、部分直达资金进度较慢原因及后续预计支付进度

  一是相关政策文件出台较晚。如住房租赁项目改建类占比较大,根据《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改建项目的申报需符合我市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市级文件《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甬建发〔2021〕53号)于6月才刚出台,我区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改建类项目审批缺乏依据。区住建局根据市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草拟了《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鄞州区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征求了意见。2021年8月3日,区府办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座谈会进行讨论,并根据各单位意见,目前正在公示中。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受程序限制。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项目申报后审批权限在市住建局,因此整体推进速度较为缓慢。目前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已向市住建局申报项目8个,其中新建类项目3个,托管类项目1个,运营类项目3个,居间类项目1个,审批需通过专家组评审,时间无法确定。

  三是部分项目支出受进度限制。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申请了财政部和发改委的补助,财政直达资金只能用于主体改造部分,且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出,建设单位正在加快工程进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相关项目多于下半年开展,因此支出进度较缓,预计10-11月完成支出。

  三、本地区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方面采取的做法

  一是在传达协调上下功夫。紧盯市局“两直”资金钉钉群,关注市局发布各项通知。具体包括接收上级各类通知文件、预警信息。及时在区内传达各项通知文件精神,处理好各类存在的问题,做好各类报表数据的分析、形势研判,及时上报市财政。

  二是在规范支付上出真招。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合规支付直达资金,着力规范直达资金的下达和使用,及时发现拨付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三是在监督管理上求实效。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一周一次常规通报,一月一次全区通报机制。具体通报各部门、各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逐个进行分析,督促部门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推进资金常态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留痕。

  四、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根据监控预警实时系统,及时发现2条未导入明细预警,并及时联系部门对明细进行导入,完成直达资金支付全过程。

  五、针对支出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防止重预算轻执行现象。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直达资金在稳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位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合理分配确定直达资金对应的使用项目。确定项目时,需按照直达资金文件的使用要求,对分配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尽量选择一些执行进度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防止预算分配与执行进度脱节现象。

  (二)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尽快落实直达资金执行。对一些上级文件使用细则未出或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的项目,各部门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跟进上级政策、文件发布等相关动态,待上级政策、实施细则发布后尽快支出,同时做好项目支出前期准备。

  (三)完善日常通报机制,加强资金监控督促协调。目前,区财政将每周一次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每月向区政府通报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各部门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排摸项目实施中的梗阻,尽快解决难点、堵点,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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