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守安全、平安度国庆——姜山镇依法处置一起无证电焊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1-10-08 16: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国庆节前,姜山镇针对无证电焊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精准布控、严厉打击。从9月27日至节前共依法行政拘留辖区内无证电焊人员9人,重重打击了该类违法行为盛行的嚣张气焰。

但如此高压形势下,依旧有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视法纪、顶风作案,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置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于不顾,悍然进行无证电焊作业。10月1日,正当老百姓们都沉浸在国庆节的热烈氛围中时,姜山镇专职消防队接到一通报警电话,称位于姜山镇周韩村的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火情。消防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企业内一通风管设备发生起火,火势暂时在可控范围之内。消防队员立即作出专业处置,扑灭了火焰。事后经查,是由于一电焊工在设备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迸出火星引燃了设备内部的油污,引发了火情。镇应急管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详细调查,发现该电焊工竟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作业,且过失引发火灾,情节恶劣。该特种作业人员受第三方安装公司委托,给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安装通风管道,在安装过程中需要将一金属支架焊到管道上去。但是管道内部沾有油污,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技术存在缺陷,且安装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公司未与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安全协议,未签订动火作业票证,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性检查,未设置人员现场管理,电焊过程中的火星迸到油污上引起燃烧,最终引发了通风管道的整体起火。以上多种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共同酿成了这起火情,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在公安派出所、应急管理所等部门严厉处置了多起无证电焊行为、对该违法行为广泛传达给辖区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大环境下,该公司、该特种作业人员依旧目无法纪、我行我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过失引发火灾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两项条款,姜山派出所介入调查并立案,对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安装公司负责人均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国庆安全不放假,姜山镇将在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道路上永远砥砺前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