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12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91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0年12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2021年1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12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十二月是冲刺全年目标的收官之月,也是谋划来年开局的关键之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对标对账补短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深入调研强谋划,科学确定明年发展目标和思路。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和区人代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督查、倒排进度,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对照市对区考核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做好考核迎检,确保取得优异成绩;抓紧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民生实事征集论证、“十四五”规划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规编制等工作;做好2021年区两会、岁末年初各类重要会议等筹备工作;继续推进“三未”土地整治、治水拆违、生活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人物并防等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平稳态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运输、食品卫生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本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继续做好防疫资金结算、惠企惠民政策保障、中央“两直”资金相关工作,拟写2021年预算安排汇报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继续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召开绩效目标评审会,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到期债务资金落实等相关工作,拟写新一轮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汇报稿。(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完成社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区住建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横溪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鄞县大道(同德路-镇岚路)改造提升工程预算执行审计,制定明年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明年第一批审计项目审前分析。(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印发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附加激励考核方案,开展全年经济运行分析和2021年指标排摸,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完成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第二阶段具体方案制定工作,全面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迎考工作,推进鄞州区能源“双控”和“减煤”百日攻坚行动,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梳理工作,继续牵头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召开2020年度全区统计年报会议,组织普查短表登记数据核查、长表质量验收;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继续督促落实人大特定问题整改和欠租整改工作,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相关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管理暂行办法、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村级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鄞州区“村社”百日安全无事故赛,全面推广“码上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做好安全生产年度履职督查、抗旱相关工作;完成鄞州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制定,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暨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部融合带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东钱湖会展新城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等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三未”土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鄞州大道-福庆路快速路等项目的征地启动公告,完成2个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交工验收,继续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修改完善鄞州区城市开发“十四五”规划研究,力争金融小镇北区地块、蔬批市场地块入库,完成庆丰滨江地块整体城市设计方案优化深化,全力攻坚江南区块剩余3家国有非住宅及雷公巷二期地块房屋拆迁,积极对接市轨道交通集团做好第三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具体站点设置及用地红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启动区级机关市对区考核自评工作,继续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年底欠薪治理力度,开展高校毕业生现场校招活动,做好事业养老“老库”及企业库事业参保单位的清理并轨工作。(区人力社保局为主落实)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2.0改革,继续做好迎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获得感评估工作,推广家政居家上门服务证和“安心码”;继续做好5G建设协调、智慧用电和物联网方案对接工作,完成“食品追溯二期项目”等项目审批。(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教育、民政、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开展培训机构星级评估,完成本学期全区学生资助标准化抽查,成立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鄞州联谊会,做好宁波市第五批智慧校园评估考核工作,完成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自评工作,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体制调整工作,做好成人学校(社区学院)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召开鄞州区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完成全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2020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完成2A、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级评定,持续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开展“冬季送温暖”流浪乞讨人员站外救助,组织“12.3”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三)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完成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境外来鄞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工作,继续落实协调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精密智控等工作,做好大规模社区核酸筛查应急准备工作,分批次有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控考核,组织基层医疗机构急诊能力和儿科诊疗能力提升培训,完成全区自主评聘单位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区域医疗风险实时监管平台(二期)项目招标采购,组织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做好医疗美容机构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工作省级验收准备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持续推进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启动新一轮两定机构的申请受理工作,牵头做好“异地居住”“转外就医”“医疗救助1+N”一件事工作,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医保基金账户招投标工作,指导体检医院做好医保健康体检工作。(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四、开放型经济、市场监管、金融方面 (一)继续推进出口、消费专班相关工作,梳理年底各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做好鄞州国际商会换届工作,推进港航服务和现代贸易招商专班相关工作,继续推进高端航运物流产业共享平台-航运甬创谷建设,继续推进楼宇经济“品质提升年”行动及楼宇经济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鄞州区商务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成品油零售经营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力做好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年度市对区考核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在谈项目、签约项目等的跟踪服务,持续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小分队招商工作,开展东部新城联合招商,继续做好新锐半导体项目企业后续跟踪,全面总结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谋划明年招商工作。(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年终走访慰问区内主要金融机构,组织召开迎新年金融系统座谈会,跟踪推进相关企业IPO申报、新三板、甬股交申报挂牌等工作,完成新一轮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工作,持续开展资本市场后备企业排摸走访,做好全省金融类特色小镇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做好与财富管理总部(南区)运营公司沟通对接及招商工作,持续推进小镇数字化建设,完善类金融注册变更系统,做好企业注册及变更服务工作;继续协助做好蝶缘路整修扩建工程建设,协调南部商务区二期金安大厦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再加固工作,继续抓好三期A地块地下室和个别滞后项目存在困难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抓好三期B地块未开工项目问题的协调落实工作,继续对接浙大研究院和孵化园相关事宜,对接上海观池、安索帕集团等项目落户事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部商务区管委会为主落实) (三)持续开展物防赋码贴码及浙冷链应用指导工作,尤其做好浙冷链冷冻食品餐饮环节排查、监管和上报工作,持续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场所电梯“保险+服务”安全综合保险工作,加强粮食收购领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双“十二”网络定向监测,完成本年度电商信用监管工作,做好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应用试点收尾工作,完成全年浙江制造标准发布,落实“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工作,推进申报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订,继续开展智慧菜场项目建设,做好放心消费街道、乡村、社区上级验收工作,开启第二批“五化”市场创建攻坚行动。(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五、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电力方面 (一)做好四季度工业经济相关指标运行监测,冲刺年度工业投资任务,抓好亩均税收万元以下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梳理绿色制造和小微园区建设市对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兑现2020年区级相关政策,落实2020年度数字经济相关数据归集工作,组织召开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会,启动2021年度节前院士走访慰问工作,做好2021年省部级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排摸推荐汇总工作,举办第二届中国宁波技术高峰论坛。(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完成园区经十五路路面基层施工验收,继续推进园区空间规划与工业定位研究编制工作,做好第四季度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完成万洋小微产业园第三批、第四批土方开挖施工,完成博威年产5万吨特殊合金带材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到货点收,完成鄞通产业园PC构建流水线工厂建设,完成二期市政PPP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年底各项企业奖项申报工作,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完善“十四五”重大项目规划中潘火街道涉及项目。(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为主落实) (三)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后续工作,推进2020年度生态创建和“无废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投诉受理、交办及督办工作,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宁波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污普档案验收迎检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四)继续推进福明至宝桥线路政策处理及城管手续办理并进场施工,继续推进110千伏石塘变线路工程政策处理并进场施工,继续推进220千伏潘桥变迁建、220千伏新乐变、110千伏宝幢变、盛莫变、百丈变、石塘变、宝牵线路等在建工程进度,继续协调推进变电站不动产证补办工作,继续修编完善《十四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六、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继续做好2021年鄞州区城建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申报,继续牵头推进幸福城市提质行动、城乡争优行动、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长山江(王夹岙—冠英村)整治提升工程、永泰公园等塘河整治和绿道项目建设,督查推进农村公厕改造改造进度,开展瞻岐方桥村等2020年新启动村的前期立项程序,继续做好长租公寓市场规范治理工作,做好底数排查汇总,开展2020年度区标化工地评选工作。(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鄞州区综合交通规划(2020-2035)、鄞州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宁裘线提升、咸球路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鄞县大道东吴段改造工程,继续推进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做好年度治堵考核迎检工作,做好春运相关事宜筹备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绕城高速、中兴立交桥等桥下空间综合改造利用工作,继续开展环卫保洁“清源”行动和垃圾分类“3+N”专项行动,开展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档工作,做好鄞州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中心移交工作,继续推进道路坑洞专项整治、桥头跳专项整治、菜场周边市容秩序整治、户外广告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综合执法统一目录事项及扩展目录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区综合执法局、区“三改一拆”办为主落实) 七、平安建设方面 落实完善精密智控机制,慎始如终抓好冬春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平安建设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防管控治”并重狠抓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治安问题;持续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不断提升执法勤务规范化水平;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契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深化“清廉公安”建设。(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八、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方面 (一)全力做好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做好全区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开展2019年度立项的园区提升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和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完成基本农田花木整治验收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3个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和3个市级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市级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市美丽乡村现场会相关工作,开展塘溪镇规模猪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农业主体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活动。(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九曲河整治城区段、楝树港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大嵩海塘维修加固、滨海厂尾水管排放、“清水环通”一期等工程建设,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持续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住宿业、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产业复苏帮扶工作,继续推进渔轮厂、天童康养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继续做好全域旅游规划、区文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有关工作,做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4A级景区城、景区镇、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迎检工作,推进全区艺术振兴乡村试点和鄞州区诗路文化带建设调研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市场冬季安全生产督查,举办“艺起来”鄞州区基层文艺团队综艺巡演汇报演出,举办“鄞州正在唱”——鄞州区第三届“越迷争锋”挑战赛暨“一人一艺杯”宁波市第二届全民戏曲大赛(鄞州赛区)海选活动,做好宁波名城日系列主题活动,迎接浙江省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试点工作验收,承办中国国际象棋电视快棋赛,举办鄞州区第十一届乒乓球等级赛。(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四)继续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军转干部报到和接收有关工作,制定2020年度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方案,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有关工作,跟踪做好第四干休所污水改造,做好“热血铸军魂”百名鄞籍军人事迹宣传活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继续完成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抓好试点镇农合联建设,继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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