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鄞州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2020-09-22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5月11日,对鄞州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鄞州区围绕“当标兵、攀新高”,建设“两高四好”示范区,按照“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实行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鄞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关于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的实施意见 》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快“发展融合、形态融合、民生融合”三个融合步伐,全力打造“产业美、镇村美、环境美、生活美、乡风美”“五美”鄞州乡村样板。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至2019年鄞州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经济基础不断夯实。全区着力构建“多个渠道进水,一个平台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确保重点用水”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模式,搭建了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两大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平台,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但审计发现在粮食收购政策下达、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涉农资金整合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粮食收购政策下达不够及时。由于省、市两级粮食收购补贴政策和订单计划下达相对滞后,导致基层很难在春耕前明确收购计划和补贴政策。 (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制约现代农业发展。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按规定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但是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升级,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划定,使得设施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涉农资金整合有待持续深化。审计发现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平台中项目信息录入采用通用范式,与各部门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的个性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管理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指出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根据涉农资金管理平台的需求,定期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涉农资金管理平台的运用效果。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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