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66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鄞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鄞州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提升美丽鄞州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 实施范围:鄞州区行政区域内(不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 实施时限:2020-2025年,近期至2021年,远期至2025年,计划2021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化工、冶金、印染、造纸、表面处理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率达到5%,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抓好源头减量管理。继续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落实污泥减量政策,南区污水处理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和滨海污水处理厂及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实行差别化的污泥处置价格,倒逼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到2021年,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定负增长。(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进地膜覆盖减量化,积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借鉴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经验,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全区大循环”三位一体模式,以美丽生态牧场创建为契机,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回收处置机制,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加快完善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设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和产业集聚区循环。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创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根据产业集聚区自身主导产业特点,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底,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4.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按照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要求,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做到应建必建。(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 5.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方式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制定并发布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相关办法,限制大型超市、星级饭店、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菜市场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及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倡导绿色循环包装袋使用,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袋和循环包装袋应用,在“菜鸟驿站”网点设置快递包装盒回收框,鼓励取件人留下包装盒,并将回收框的包装盒免费供寄件人使用,提升快递包装袋回收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6.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坚持垃圾分类的全民教育,加强生活垃圾培训和宣传,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和效果。到2020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探索建设可回收物交易平台,促进资源集聚,鼓励可回收物资源化的本地闭环。(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 7.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机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夯实管理基础。以暂时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或者需要暂时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制度,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9.践行重点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实施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1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探索包装桶、反应催化剂等产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及再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10.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构建“一体化服务、机械化收集、集中化转运”模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网络,建成“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作业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定线、定量的“六定”收运体系,努力建设“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大件垃圾、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制度,扎实推进中心城区“两网融合”试点工作,推广“搭把手”等公共服务回收平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设,完善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智能”、“固定+流动”等方式,在各居住小区开展全天候资源回收服务模式,鼓励依托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 11.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元,按照“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原则,制定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类、贮存、运输方案,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分类、贮存、运输专业化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启动统一收运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12.建立小微单元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的收运体系。加强中小学、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汽修行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到2020 年9月底前确定 1 家依托单位,到2021年,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区街道(镇)以上工业园区和汽修、科研等行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村、社区为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13.推进农业废弃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体系,形成区有龙头企业,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至2021年,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坚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模式,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持续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以行政村(环卫站)分离收集、乡镇布点集中收集、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负责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体系,落实相关考核办法,到2021年,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稳定达到100%,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农药包装废弃物力争实现全量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4.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的运输管理。探索培育第三方服务企业,基于市场化机制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泥的收运。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地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15.拓展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渠道。制定固体废物收储、运输、资源综合利用财政扶持、奖励政策。落实固体废物收储、资源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重点加强废润滑油、废钢渣、退役动力电池、钛石膏、工业污泥、焚烧飞灰等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 16.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提升废品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至2021年,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17.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和工程泥浆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方案,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资规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18.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宁波长泰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姜山保发家庭农场、宁波环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建设。到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组织实施秸秆肥料、燃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化等五大资源化利用工程,建立“农村保洁队—镇级回收点—专业公司外运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9.促进医疗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20.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加快滨江垃圾中转站建设,配套完善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综合利用等处理设施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通过全面整合资源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加快形成市场产业链,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专业社会企业,探索实施可回收物、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处置和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1.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加快宁波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协同处置印染污泥4000吨/年、铸造渣6000吨/年、粉煤灰2000吨/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2.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稳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建筑渣土、工程泥浆、装修垃圾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中公益性企业不列入“亩均论英雄”评价范围。按照“一地一企”要求,在2022年底前规划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座满足本行政区域内拆迁垃圾、工程垃圾等资源化利用企业,严格控制简单用于填埋的措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2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各环节的综合执法。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补足村(镇)监管短板,到2021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24.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到2022年,按上级要求完成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构建管理手段信息化 25.加强省级信息监管平台的应用。按照省级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接,逐步过渡应用。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实现业务层面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管理、决策等综合能力,促进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智能预判发展趋势。(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 26.信息公开发布,加强公众监督。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通过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多途径对“无废城市”建设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 27.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整合资源组建综合型环境服务企业集团,补齐收集处置短板,提高底线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8.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充分依靠“无废城市”建设和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29.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的年度动态更新。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30.加强资源配置的政策正向激励。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以污泥、低值工业固废、低值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节等实行增值税有条件即征即退。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 3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鄞州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美丽鄞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 32.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法规政策。全面梳理固体废物现有的各项制度,有缺项的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制订制度的,可通过借鉴的方式开展相关制订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遏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相关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美丽鄞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并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承担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咨询、年度考核统计等职能。把“无废城市”建设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无废城市”建设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创新支付方式,充分运用PPP、政策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无废氛围。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 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公众对无废城市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四个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2.“无废城市”建设进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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