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65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级有关单位: 《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已经第6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 宁波市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区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区委“三个年”活动、“七大行动”计划,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涉绿项目统筹整合、汇聚合力、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全区域、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和“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 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新增造林面积10830亩以上,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工作重点 充分挖掘现有涉林项目的绿化潜力,宜植则植、宜扩则扩、宜补则补,确保全域国土空间应绿尽绿。 (一)寓绿于山。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对造林质量不高的山地,切实做到宜造则造、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则绿。积极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地块的造林步伐,确保宜林空间应绿尽绿。加大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的补植改造力度,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寓绿于坡。以调整种植经济树种为主,适当发展速生用材林。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积极推进未利用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对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寓绿于城。以森林城镇、美丽城镇建设为抓手,扩大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着力抓好各类城市绿地建设,重点加强城区和大嵩新区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见缝插绿,有效增加森林面积。积极建设小绿地、小街景、口袋公园,实现举目皆绿。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注重自然生态性和观赏性,适当补充树形优美、芬芳秀丽的乡土树种,丰富林相,进一步发挥生态及观赏效果。积极推进临街单位拆墙透绿,加快城镇绿化带和重点地段的绿化美化工作,树立城市品牌。 (四)寓绿于村。持续推进“一村万树”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利用好边角地、拆违地、废弃地、空闲地、庭院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引导片林扩面(1亩以上),突出“身边增绿”,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植树、农田防护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田园建设、土地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存量建设用地复垦、改村提升等工作,推进农田林带林网、片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积极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提高景观水平,实现绿化成林。 (五)寓绿于道。以交通干道为主,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体,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结合全区开展的全域生态整治和“四边三化”行动,着重做好铁路、公路两侧违建拆除复绿,重点加强甬金铁路、象山港疏港高速、南外环快速路、广德湖快速路等交通干线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构建生态保护网络。切实抓好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完善生态系统,提高观赏效果。 (六)寓绿于水。结合奉化江(鄞州段)堤防整治和绿化工程,加快沿江景观绿化建设,打造沿江景观长廊。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重点推进美化河岸景观工程,采取新造补植、抚育管理等综合措施,加快河道两侧景观带建设,加大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培育力度。结合实施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加强沿线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以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为重点,大幅增加沿海森林资源,构建功能强大、结构稳定的沿海基干林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加强协助、密切配合,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本方案要求合力推进,认真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政策扶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鄞州区国土绿化行动的资金需求,整合相关资金,加大筹措投入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留有一定的资源空间用于绿化造林。要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以加快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契机,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要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强化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支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珍贵树种、绿化树种和经济树种推广,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要加强种苗供应保障,实行提早订单育苗、定向培育,推进良种良法造林建园,鼓励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建园。建立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造林抚育全过程管理,确保国土绿化成果质量。 (四)严格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将国土绿化五年行动纳入对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森林覆盖率、新增森林面积等主要指标任务的考核力度,掌握工作动态,落实质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高度负责,持之以恒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结合“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等重要时节,积极开展国土绿化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要探索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和开展树木认养活动,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努力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和“植树造林、绿化鄞州”的良好氛围。
附件: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 绿化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鄞州区推进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沃勇特 副组长:金建永 区政府办 陈建权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成 员:张绘薇 区委宣传部 周 林 团区委 陈仁波 区妇联 高汉荣 区发改局 徐红光 区教育局 楼章高 区民政局 汪未阳 区财政局 唐元震 区住建局 谢小亮 区交通运输局 朱世炯 区水利局 王文华 区农业农村局 陈 波 区商务局 巩小亮 区综合执法局 方志军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王丽萍 区生态环境分局 郑剑华 鄞州工业园区 龚卓蟒 南部商务区 竺益忠 大嵩新区 张振斌 鄞城集团 金 桥 瞻岐镇 张肖荣 咸祥镇 连 斌 东吴镇 陈 基 塘溪镇 俞世军 五乡镇 韩 洁 邱隘镇 陈耀平 云龙镇 陈 姬 横溪镇 周 涛 姜山镇 费志强 潘火街道 汤 甬 福明街道 朱风华 东柳街道 蔡晨捷 中河街道 王鹏程 东郊街道 徐景景 下应街道 童明彪 明楼街道 胡军涛 百丈街道 严志勇 东胜街道 姚李聪 白鹤街道 周侗都 首南街道 周利峰 钟公庙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承担日常工作,陈建权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志军兼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 区发改局:负责结合“十四五”规划,国家、省、市、区重点发展战略,谋划建设一批森林生态项目,具体建设项目立项审核把关等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墓地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配合研究出台国土绿化奖补机制,加大对公共绿化的投入力度,保障实施计划所需资金。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铁路、公路两侧等通道沿线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水岸、河道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除外),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增强生态功能,引导涉农公司、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高效农产品基地。 区商务局:负责商务楼宇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园林绿化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实施计划的起草、宣传、培训、督促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牵头进行造林验收,资料汇总、复核、上报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结合美丽鄞州建设和生态保护,推进一批绿化项目建设。 鄞城集团:负责集团实施项目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山地造林、乡村森林、平原绿化等新增绿地的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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