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042/2020-112562 |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0-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 | ||
发布时间: 2020-08-31 11:3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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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王兆波区长主持召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讨论研究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区经信局提交的《鄞州区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强区行动方案(2020-2025年)》(送审稿) 会议指出,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强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部署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我区巩固制造业单项冠军优势,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积极应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新变化,以“154”千百亿级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实施平台创优、主体创强、动能创新、质量创高、配套创优五大工程,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和“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全链条培育,加快形成“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群体,努力把鄞州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会议明确,力争到2022年,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下同)数量增长超50%,培育打造4条重点产业链;到2025年,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达到15家,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达到2条,成为全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强区。 会议原则同意《鄞州区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强区行动方案(2020-2025年)》(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审定。 二、审议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日益增长需要的实际行动,有利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要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分类指导”的思路,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托一体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会议明确,到2020年底,全区新增3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增托位100个;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要求按照《实施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三、审议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的《鄞州区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区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区,是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交通强省、交通强市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鄞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于鄞州当标兵、攀新高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抢抓新基建机遇,全力推进以“满意交通”为中心的交通强区建设,进一步发挥交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宁波市高水平建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为鄞州区打造“两高四好”示范区和“重要窗口”风景线提供坚强支撑。会议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水平交通强区,构建“三网两圈”(发达的铁路轨道网、完善的高速快速网、广泛的农村公路网,高品质出行圈、高效快物流圈),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鄞州区关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区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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