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
索引号 750376648/2020-60119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0-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8-26 14:45 来源:区征管中心

机构名称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李娜
机构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642弄卓悦大厦2号楼
联系方式 05748958315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职能

1、按区域划分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征收补偿具体工作;
2
、房屋征收申请的受理、审核、报备;对拟定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
3
、审核审批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区政府决定;
4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有关依据材料的报备;
5
、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
、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征求意见、公布及听证工作;
7
、组织实施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相关工作;
8
、协助做好各类报表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