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姜山镇侯家等行政村建制和划入社区的批复(鄞政发〔2020〕42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
姜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要求撤销侯家村和并入小城春秋社区、撤销夏施村、乔里村、姜山头村和并入明南社区的请示》(姜政〔2020〕71号)悉。根据《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鄞党办〔2020〕23号)和《关于加强新建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鄞社区领〔2019〕4号)精神,为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和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加强对并入住宅区居民和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经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同意撤销侯家行政村建制,同时并入小城春秋社区。 二、同意撤销夏施、乔里、姜山头行政村建制,同时并入明南社区。 接文后,望你镇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1个月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对户籍、治安、教育、卫生、养老、就业和社保等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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