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老年教育进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 | ||
发布时间: 2020-07-16 16:16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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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健全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提升老年教育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及宁波市民政局 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老年教育进街道(镇乡)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老年教育进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提下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牢牢把住老年人正确思想舆论导向为目标,以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的服务优势,加大老年教育资源整合,扩大优质老年教育供给,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养教有机结合,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为有学习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老年教育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办学模式。结合实际,在老年大学与社区老年大学两者中选择其一,统一与镇(街道)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在服务中心挂牌设立教学点。教学点名称统一为:某某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教学点)。服务中心教学点纳入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的整体招生和教学计划体系。服务中心教学点的长班学员与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的学员享受同等学习待遇,原则上实行学前统一报名,学中统一管理。服务中心教学点负责人由镇(街道)指派,日常管理人员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派。 (二)合理设置课程。按照分层分流教学模式,实现老年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要根据供需实际,合理确定服务中心教学点的招生规模和课程安排。课程内容方面要坚持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老年生活品质、陶冶老年人情操为主要内容。倡导、鼓励多开设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本地民俗文化、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特色课程,推进“一教学点一品牌”、“一教学点一特色”建设,增强服务中心教学点对居家老年人的吸收力。 (三)充实师资力量。通过内部挖潜、外部招引等办法,不断拓展渠道,持续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引导、支持、调剂各类师资,有计划地充实到服务中心教学点。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积极向社会招聘各行各业的学者精英、社会贤达、青年志愿者加入到老年教育队伍,壮大师资力量。要依托和整合老年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老年开放大学等线上老年教育平台,拓展网络教育资源。要大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注重选拔、培养学有所成且有公益心的老年学员兼职教师或助教,组织老年人开展自我教育和互学互促,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丰富教学方式。服务中心教学点原则上以线下教学为主,线上教学为补充。线下教学要根据居家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文化程度等确定教学方式,安排教学内容。对开设课程达到一定时长且报名学习人数较多的,一般采取班级学员和教师相对固定的长班教学模式;对报名学习人数较少的或课时较短的,可通过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等方式提供短班教学服务。要积极联合老年电大,拓展线上教学内容,通过合作办学、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服务中心逐步设立远程老年教学点,实现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协调解决服务中心教学点的设施配备、课程设置、师资调配、经费安排等事项,扎实有效地推进教学点建设。镇(街道)要将服务中心教学点建设纳入老年教育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负责人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服务中心教学点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配备,动员和组织居家老年人报名参加学习,做好教学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等日常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老年教育点建设的资金保障。老年大学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老年大学教学点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资源,指导教学管理等工作。区卫健局负责协调老年电大课程安排和教学资源,将老年电大平台与服务中心相结合。区教育局负责协调落实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的课程安排和师资调配,指导教学管理等工作。要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教育师资库,加强教育资源共享配送,充实服务中心教学点的师资和学习资源。 (三)加强服务保障。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主体作用,统筹整合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进服务中心教学点,免费提供教学点场所,并保障相应的运行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社团、个人投资举办老年教育或捐资助学。各服务中心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向老年学员适当收取教学成本费用,其中长班学员原则上参照本地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四)加强规范建设。各镇(街道)要制定服务中心教学点办学规则,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点规范化建设。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要加强对教学点的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交流、考评等活动,促进基层老年教育规范、有序、有效。要积极鼓励基层创新办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升我区老年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宁波市中共鄞州区委老干部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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