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4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13号) |
发布日期: 2020-05-19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0年4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2020年5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2020年4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四月份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关键之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努力实现“两手硬、两战赢”。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把防范境外输入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发热病人全周期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小周期滚动排查等工作;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部署下阶段经济工作,结合“三服务”等活动,突出抓好复产达能、政策兑现、消费促进、外贸帮扶等工作,确保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全区深化“三个年活动”“七大行动”推进大会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地块征迁、土地出让等进度;实质性启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本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继续做好全区疫情防控、企业扶持资金保障相关工作,继续做好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做好2020年一季度专项分成工作,启动新一轮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做好2020年度其余批次新增债券项目情况梳理、资金平衡等相关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乡镇债务相关制度起草准备工作。(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持续开展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统筹推进财政同级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项目,同步实施交通局、首南街道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开展一季度经济指标分析,发布鄞州区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实施意见,做好营商环境第一季度评价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推进一体化极核打造行动,做好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创建相关工作,筹备召开全区对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编印《2020鄞州概览》,组建鄞州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人大特定问题销号,配合做好鄞通集团、滨海开发公司等评级工作,起草四大集团2020年度考核目标。(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做好区防疫物资管理发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做好清明安保与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矫正法》宣传学习工作,继续做好复工复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部署开展“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研究中期成果,优化完善分区规划大纲研究报告,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走马塘新村二期、矮潘地块、鄞州教育中心改造项目、潘火JD13-06-12地块方案审批,继续做好19年季度卫片执法核查工作;加快推进潜龙一村、二村等地块组件办理工作,印发鄞州区重大功能板块开发年度行动计划、2020年度轨道交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海尔创智港、渔轮厂改造等重点招商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江南整村已签房屋及已启动棚改地块房屋腾空拆除工作,推进兴宁桥东地块(金钟地块)、D3-1教育地块剩余房屋拆除,完成前殷区块部分地块表土剥离等开发前期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开展“百校千企万才”的青年人才招引系列行动,开展对口扶贫地区的春风送岗活动,确定今年优秀大学生招聘计划;发放第二季度三属和伤残人员优待金,举办2020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准对接会,布置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站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服务站建设工作,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区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做好惠企兑现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政务服务2.0工作事项与流程,推进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办系统应用推广,推动“人生一件事”纵深发展;完成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印发《鄞州区政府数字化转型2020年工作要点》,起草2020年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启动鄞州区开放数据创意大赛活动。(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农业农村、水利、民政方面 (一)继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农业主体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开展春耕生产和春茶采摘工作,推进基本农田内花木种植整治工作,完成公职人员违规领取、侵占村级股份及分红集中整治工作,出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办法,完成2020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招标并组织开展第一期测评。(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推进九曲河整治城区段、庙堰碶泵站、楝树港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农饮用水达标提标、水毁工程修复、河道清淤疏浚、山塘溪坑整治等面上工程建设,推进雨污水管网、截污纳管、滨海厂提标改造、农污终端提升等水务工程建设,实施城区内河“清澈见底”行动,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区社会救助站启动试运行工作,开展滩坑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工作,启动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部署落实省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完成残疾人生活补贴年审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调标工作,开展世界自闭症关注日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启动2020年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和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四)继续抓好备春耕农资储备及供应工作,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加快推进云龙镇农合联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四、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电力方面 (一)继续做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推进“产业能级倍增”行动,启动2019年“亩均论英雄”企业信息核对与分类评价工作,完成省级软件和信息产业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开展2020年市“软件名城”项目申报,下发并落实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投入补助实施细则,继续做好2019年度市级技改项目竣工验收,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集成电路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完成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及星级评定结果公示及上报,拟订出台小微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启2020年度“科学风车”活动、推进“五个一百”活动和中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培训工程,启动2020年度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工作,做好2020年度国万、省万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材料审核及汇总上报工作,完成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执行情况申报,开展2020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评估和市级新建星创天地征集工作。(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经十五路函洞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工程建设,做好污水零直排迎检准备。完成博威合金带材项目设备基础和补桩施工,加快万洋小微产业园施工建设,鑫海智能箱柜项目实现竣工验收,完成二期市政PPP项目道路沥青和绿化工程总施工量30%。配合色母粒、舒普机电等企业做好上市推进工作,督促中哲、开天、中物杀菌、金科、维真等5个项目按进度施工,继续推进潘火创业加速器建设,抓好康强电子、茂祥金属等厂房提升及招商工作。继续跟进圣龙、国创二期、浙信科技及进出口建设进度,巍立实业计划本月开工,做好基地时代路(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配合做好国家综合保税区申报前期工作,完成中车现代交通公司工商注销手续。(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产城公司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2020年度生态区创建、“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辐射安全许可证领证核查等工作,开展第二季度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检查、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督察期间环境信访交办件后督察工作,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档案完善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四)加快500千伏甬港变进出线、220千伏福明变、110千伏姜山变、大河变等迎峰度夏前投产项目的施工进度;继续协调推进220千伏新乐变、潘桥变迁建、110千伏宝幢变、石塘变、盛莫变、百丈变等在建工程进度;完成不动产证补办变电站竣工复测和问题梳理。(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五、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启动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继续做好房地产、建筑业、物业等企业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继续推进预拌商混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高产品生产供应量;继续推进美丽城镇、美丽宜居村、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等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美丽公路宁裘线提升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开展春季稽查行动,严查旅游大客车无证经营、无包车手续等各类客运违章;组织召开第一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例会。(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维持道路保洁、垃圾转运、中转站管理、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养护、燃气热力供应等行业平稳运行;继续推进轨道交通3号线绿地恢复提升工程(天童路—鄞县大道西南角、四明路—天童北路西北角)、2019年中小桥梁改造工程等施工,确定编制2020年最美放学回家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开展环卫保洁“清源”行动,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推进两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和“亮剑2020”“三违”清剿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基本无违建”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区综合执法局为主落实) (四)继续推进城区中部科产城多功能融合带开发建设,长丰二路、长丰四路(二标段)、樟溪北路等道路开展竣工验收。继续推进桑田路东侧地块一项目、二项目等项目签约和仇毕坊AB地块二(二期)等项目腾空搬迁工作,继续推进仇毕安置房等安置房项目验收。(长丰开发建设指挥部、征管中心(城中村)为主落实) 六、开放型经济、市场监管、金融方面 (一)继续开展提信心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快商贸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启动2020年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工作,继续推进楼宇经济发展攻坚行动、抓好楼宇经济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云招商,做好重点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资本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初步建立企业异地备案项目系统。(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研究分析全区一季度金融业运行情况,出台2020年全区资本市场政策细则,开展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省、市激励事项申报工作,做好四明金融小镇政策调整、财富管理总部物业查验交接等事宜,做好企业注册及变更服务;继续抓好南部商务区楼宇企业疫情防控和复产达能工作,协调处理二期大海商务大厦竣工验收后续问题,做好三期A地块各项目施工收尾工作、指导B地块启动项目开工准备,推进四期宝龙地块开发建设,做好明创大楼多媒体展厅改造立项筹备工作。(区金融办、南部商务区管委会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疫情相关医疗器械企业现场许可审查和日常检查工作,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立项和周边环境专项整顿,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试点申报、浙江制造立项申报和认证等工作,深入开展“亮剑2020”重点领域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七、教育、文化、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抓紧推进学校建设进度,做好复学相关准备,召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启动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新时代实践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迎接团省委、团中央现场考察准备,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文旅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场所有序开放,修订出台相关帮扶措施,开展景区城、景区镇创建摸底及业务指导,开展2020鄞州“季”节系列子活动,赴上海、延边州举办“2020宁波·鄞州-东钱湖旅游推介会”,启动“美育进楼宇”工程,组织策划“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推进省首批体育现代化区和镇(街道)标准化试点工作。(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疫情防控和驻企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发布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召开医政科教中医工作会议,启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编制2019年基层卫生发展白皮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工作,组织爱国卫生月活动。(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开展医保基金稽查管理和经办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好“涉疫情”相关信访件处理、疫情期间特殊政策医保经办等有关工作,做好涉嫌违规定点机构查处工作。(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八、平安建设方面 继续牵头开展新入鄞人员小周期滚动排查,精准管控重点人员和社会面,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预案和准备,做好清明节期间墓区安全管控;深入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一步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推进体系;持续深化打击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流动课堂活动;继续做强警企服务中心,完善警企联络官制度;深化基层治理创新,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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