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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农发〔2020〕21号)
发布日期: 2020-04-1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稳产保供政策,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甬党办传(2020)14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有效供给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2020)24号和《中共鄞州区委办公厅、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抓好“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农产品生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春茶生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经营主体冷库用电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4.蔬菜生产机械购置临时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鄞农发〔2020〕21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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