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怎么办”之二十五 |
发布日期: 2020-03-09 16: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
一问:疫情期间,我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除机关事业单位外,依法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各类用人单位都属于我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参照企业管理的社会团体、按用人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 二问:请问我区阶段性减免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三问:我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对象、时间和范围是怎么样的啊? 答:具体如下: 四问:国家出台了社保缓交及免缴政策,个人缴纳部分能享受该政策吗? 答:不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不予减免,仍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问:近期申报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相关程序有没有变化? 答: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办法操作。其中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至3月10日-3月25日。 六问: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到宁波市外医保就医,要办转诊吗? 答:2020年1月20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到宁波市外就医,未在宁波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的,按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门诊以就医时间为准,住院以入院时间为准。 七问:最近看了一篇关于“环保酵素就是一个消毒骗局,根本没有用,还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文章。想问下宁波城管环卫最近消毒喷的是什么?有没有使用过环保酵素? 答:目前,宁波城管环卫部门采用含有效氯不高于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预防性消毒,不含“环保酵素”成分。 以上情况将视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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