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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 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85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鄞州区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鄞州区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

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区抢险救援救灾及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提升效能的要求,以满足新常态下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需求为核心,遵循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秉承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分级管理的建设模式,着力构建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储备调运指挥高效畅通的一体化网络平台,切实增强抵御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抢险救援和灾害救助水平,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是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履行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职责的重要保证。应急救灾物资是指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所储备的物资和装备,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各类物资。应急救灾物资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具体分为生活类救灾物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物资、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消防应急物资、地震应急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其他应急物资等八个方面。

二、主要目标

至2022年使我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区级储备面积达到1000㎡,多灾易灾镇(街道)、村(社区)储备面积达到400㎡和40㎡,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调运管理快捷有序,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应急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得到有效展开,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管理体系

1.完善落实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应急管理、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消防救援、红十字会、海事等部门以及人武部、驻鄞部队等军地共同参与的应急救灾物资联动机制,着力推动形成职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各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

2.健全应急救灾物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资金、采购、调拨、使用、轮换、发放、报废和跨区域援助等管理办法,切实形成科学合理、门类齐全的管理体系和长效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3.强化应急救灾物资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流程和库存物资定期轮换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保证物资“靠得住”。特别要重视救灾期间食品、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的抽查检验,杜绝将质量不合格食品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4.推进专业化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相关专业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专业人才的储备机制,加强对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稳妥推进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制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综合考虑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科学评估、统一规划。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分储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室)建设,确定本级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种类和规模,明确本地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

2.明确应急救灾物资分级储备责任。合理划分各级应急救灾物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级落实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储备,并结合历年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科学确定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形成以区级储备为支撑、镇(街道)级保障为依托、村(社区)级储备为补充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格局。同时,为确保应急期间储备物资能够“找得到、叫得应”,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可视情况将储备物资下移,向多灾易灾镇(街道)分散储备,以提高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时效。防汛防台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消防应急、地震、安全生产等抢险物料、抢险机具、抢险装备等工程专用物料以专业部门、企业和生产能力储备为主。

3.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要健全完善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库、代储点、分储点的布局,充分发挥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在统筹调配抢险救援、灾害救助资源方面的主体功能和支撑作用。多灾易灾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本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形成一定辐射能力,满足本地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工作需求。多灾易灾的村(社区)要结合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设置应急救灾物资储存室,确保第一时间能处置和应对各类突发灾情和事故,努力形成纵向衔接、横向支撑、规模合理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储备网络。

4.保障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一是区级储备规模根据《鄞州区自然灾害灾民应急救助预案》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为基准,至少满足2个镇(街道)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安置需要,抢险救援机具设备装备、救灾装备视情储备。储备品种参照国家《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GB/T38565-2020)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物资目录;救灾装备参照《关于加强救灾装备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49号)视情配置。二是镇(街道)级储备规模根据本地自然灾害灾民应急救助预案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为基准,至少满足3个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安置需要,视情储备防护用品、通讯预警设备、救援救护装备、抢险物资装备。三是村(社区)级根据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储存物资,主要以抢险类、防护用品类、生活类、食品类救灾物资储备为主;有条件的村(社区),各类物资储存量按常住人口的5%储存,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各类物资储存量不低于50人。

5.畅通应急救灾物资供应渠道。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拓宽应急期间救灾物资供应渠道。针对紧急情况下出现的物资短缺,特别是短期物资短缺情况,应第一时间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有序有力。

6.拓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方式。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商业和企业生产能力储备为辅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物资储备,倡导家庭层面的应急物资储备。在目前储备库自储实物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积极探索协议储备、依托企业商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将政府物资储备与企业商业以及社会储备有机结合,将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多元、完整的物资储备体系。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灾物资调度使用体系

1.完善减灾委应急救灾物资调用机制。按照“统分结合、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同安委办、防指办、森林防灭指办、防震减灾办等相关议事机构协调,根据灾情需要统筹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配送协调工作,确保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及时有序开展。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公安、海事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协同保障工作。发改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出库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调运应急救灾物资资金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紧急运输、运力调度和损坏公路、桥梁、港站的紧急抢修等应急交通保障;公安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安全及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通行保障;海事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水上运输保障。

2.规范应急救灾物资调运使用程序。根据受灾重点地区的需求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快速响应和处置。物资申请原则上按照先地方后区级逐级申请,先使用本级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求时,可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调用,后补办手续”的办法调拨所需物资。区级可以统筹调度下一级的应急救灾物资支援受灾地区。救援救灾任务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和返还工作(区级应急救灾物资调运程序详见附件2)

3.强化应急救灾物资社会化配送能力。要加强与本地物流公司、家政服务公司、企业救援队伍、社会组织联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签订协议,作为配送力量储备,不断提升各级应急救灾物资配送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救灾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障抢险救援及时展开,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4.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动态管理。根据救灾需要,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可在灾区视情设立临时应急救灾物资调配中心,负责统一接收、调配发放和捐赠;强化出入库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专账管理,确保账物相符;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点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吸收受灾群众推选的代表参与应急救灾物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将物资发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储备库安全检查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强化防火、防雷、防潮、防水、防鼠、防盗等安全措施,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储备库及存储物资安全。

(四)不断提升应急救灾物资信息化体系建设水平

1.建立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响应平台。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动机制,实现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推进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

2.完善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链条。构建基于政府、军队、社会、企业等多领域融合的应急救灾物资大数据平台,对应急救灾物资的加工、包装、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有效集成,保障各参与方的协同协作效果。

3.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可视化建设,提升救灾物资验收、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移库各环节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积极推进应急救灾物资全过程管理系统应用,实时掌握应急救灾物资品种、数量、质量、用途、储存地点等信息。积极推进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大数据应用,实现全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促进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和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对商业和生产能力储备企业,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定期了解商业、企业的物资库存情况或生产设备运转情况,确保用于应急救灾时物资质量安全和生产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考虑,在人员、资金、装备、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物资储备库、信息化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水平。区减灾委员会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坚持科学谋划、全面布局,统筹城乡、重点推进,落实好长效责任制,逐步健全完善各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减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做好物资品种目录、计划、储备、调拨、使用、回收、轮换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有序衔接和综合协调,并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提升工作成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应急救灾物资物资保障责任。要针对不同灾情和需求,组织开展演练拉练,提升整体协同配合和应急保障能力。要推动社会化配送保障发展,形成多渠道、高效力的配送保障合力。

(三)加强资源整合。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既要充分发挥各地政府的作用,又要明确有关企业、社会力量的责任和义务;既要发挥公安、交通运输、消防救援、人武等突击队作用和专业救援队伍作用,又要有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最大程度形成保障合力。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优化整合各类社会应急救灾物资资源,积极寻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帮助和支持,探索应用先进管理理念和引进市场机制等举措,做到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市场手段,完善相应激励机制、分散风险、建立畅通的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救灾物资保障储备体系建设工作。

(四)加强全程监督。坚持集中管理、有效保障,构建由政府、受助主体及其他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形成应急救灾物资集中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协同监督格局。对应急救灾物资的需求、筹集、储存、配送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可追溯、可控制。及时向社会提供综合统计信息、财务管理信息、物资使用信息、能源消耗信息等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附件:1.区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职责分工

          2.区级应急救灾物资调运程序

鄞政办发〔2020〕8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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