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11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83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0年11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2020年12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2020年11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十一月是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招商引资和征迁清零工作汇报会精神,坚定信心、挖掘潜力,统筹抓好工业投资、出口消费、招商引资、拔钉清零等工作,全力冲刺四季度,力争全年赢。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和年初区人代会各项重点工作,强化督查、倒排进度、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抓紧做好“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总规编制、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调研、民生实事征集等工作;持续推进“三未”土地整治、治水拆违、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不断提升整治成效;全面推进村社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继续深化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人物并防等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和水电保障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本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继续做好防疫资金结算、惠企惠民政策保障、中央“两直”资金相关工作,继续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完成2020年全区调整预算,做好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新一轮区对镇财政体制相关准备工作。(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完成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堇山小学南校区工程等2个重大工程审计项目,完成社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区住建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首南第三小学等2个重大工程项目现场审计,深入实施“两直”资金专项审计。(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做好经济分析、指标任务分解等相关工作,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完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考评工作,启动百强企业评选,全面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迎考准备工作,推进鄞州区能源“双控”和“减煤”百日攻坚行动,召开全区“项目大攻坚”重大项目攻坚行动第七次专题协调会,做好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对接和排摸、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梳理工作,继续牵头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工作;开展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其他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继续督促欠租整改和人大特定问题整改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相关工作。(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开展鄞州区“村社”百日安全无事故赛,开展村级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开展2020年鄞州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完成鄞州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制定工作,继续做好“公证e通”落实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部融合带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东钱湖会展新城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等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三未”土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做好在采矿山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程的日常巡查工作,继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完成2021年土地储备供应年度计划工作,继续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深化鄞州区城市开发“十四五”规划研究,力争金融小镇北区地块入库,加快蔬批市场地块拆迁进度,完成轨道交通4号线金钟地块挂牌,推动庆丰、江南等区块机场限高问题沟通协调及车管所搬迁补偿事宜,全力攻坚江南区块剩余国有非住宅及雷公巷二期地块房屋拆迁。(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继续做好2020年度各考核责任单位考核细则、创新特色工作计划书审核、对接联络等协调工作,启动2020年高校线上秋招工作,开展2020年区大学生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实用人才”评选工作,完成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继续推进社保卡跨领域应用和“人社快办服务”行动。(区人力社保局为主落实) (五)做好迎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获得感评估工作,推广家政居家上门服务证和“安心码”,完成钟公庙、东吴、五乡、云龙公共资源交易站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召开大数据协会成立会议,做好浙政钉1.0全面迁移至2.0的相关工作,完成“鄞州区智慧健康示范推广项目(二期)”等项目验收。(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教育、民政、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鄞州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情况专项督查,开展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排查及“等级平安校园”、家庭教育“一校一案”评估工作,做好学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规范审核等工作,组织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筹办教育创新年会鄞州分会。(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全区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培训,做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地验收及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级评定,推进长期滞留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开展殡葬安葬(放)设施违规经营专项摸排,做好2021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申报与初审工作,做好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检工作,举办全区残疾人中式面点、育婴师培训班。(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三)持续推进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完成鄞州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境外来鄞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分批次有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积极筹备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会,做好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三甲评审迎检工作,开展重症、传染病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竞选工作,开展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评价工作及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及儿科诊疗能力提升培训,启动2020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鄞州站启动仪式,完成民营医疗机构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大肠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政策解读,做好“市医保监管2号专项行动”移交问题核查落实,做好涉及第三人赔偿责任医保基金追诉工作,启动社保基金账户招投标,继续推进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两定机构视频监控建设等工作。(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四、开放型经济、市场监管、金融方面 (一)继续推进出口、消费专班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完成全区商务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成品油零售经营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落户协议签署等工作,推进高端航运物流产业共享平台-航运甬创谷建设,继续推进楼宇经济“品质提升年”行动及楼宇经济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进博会“芯科技”等相关系列活动筹备工作,组织重点项目参加进博会、宁波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对接会重大项目签约活动,做好2020年外资政策兑现审核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在谈项目、签约项目等的跟踪服务,持续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小分队招商,开展东部新城联合招商。(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制定《2020年度宁波市鄞州区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鄞州区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启动推进2020年度市级“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奖励及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市级奖励申报工作,跟踪推进相关企业IPO申报、新三板、甬股交申报挂牌工作,持续开展资本市场后备企业排摸走访,继续做好与财富管理总部(南区)运营公司沟通对接及招商工作,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绿色保险工作,推进四明金融小镇数字化建设,做好小镇企业线下抽样,完成小镇政策兑现工作;协助做好蝶缘路整修扩建开工工作,开展南部商务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三期A地块地下室施工相关问题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继续协调三期B地块未开工项目做好开工准备,继续抓好宝龙一城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做好“鄞州之夜”活动保障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部商务区管委会为主落实) (三)持续推进“亮剑2020”系列行动,落实部署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清理整治,启动12家压力表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物防赋码贴码以及浙冷链应用指导工作,继续做好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推进公共场所电梯“保险+服务”安全综合保险工作,做好3季度专利补助和市专利示范企业、区专利维权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完成区政府质量奖企业评审,做好浙江制造标准评审前期推进工作,继续指导相关市场创建星级市场、省放心市场。(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五、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电力方面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协议签订、保供方案落实相关工作,继续排摸明年工业投资项目,做好2019年度市管项目及第二批区管市级技改项目竣工工作,做好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落实企业服务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和2020年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等工作,做好3315团队项目验收结题指导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园区经十五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建设95%及完成路面基层施工,继续推进园区空间规划与工业定位研究编制工作;完成万洋小微产业园首开区主体结顶,完成第二批土方开挖施工,完成博威年产5万吨特殊合金带材项目厂区管网工程和电力工程安装,完成鄞通产业园研发楼建设,继续抓好PC构件流水线工厂建设,继续抓好二期市政PPP项目竣工验收;紧盯都市产业园和世贸集团迪卡侬南侧地块建设进度,委托企业做好投创区域内企业大数据库建立及后续搜索引擎相关工作,潘火人才公寓正式开业;做好基地“批而未供”土地前期手续办理,落实推进“用而未尽”土地有关事宜,继续跟进圣龙、国创二期、浙信科技及进出口和巍立实业建设进度,继续跟进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继续配合做好宁波中车产业基地体制调整工作。(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产城公司为主落实) (三)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后续工作及交办信访件再落实工作,继续推进美丽鄞州建设,推进2020年度生态创建各项工作,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做好宁波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污普档案验收迎检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四)做好福明至宝桥线路政策处理及城管手续办理并进场施工,做好110千伏石塘变线路工程政策处理并进场施工,继续推进220千伏潘桥变迁建、220千伏新乐变、110千伏宝幢变、盛莫变、百丈变、石塘变等在建工程进度,继续协调推进变电站不动产证补办工作,继续修编完善《十四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六、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继续做好2021年鄞州区城建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申报;继续牵头推进幸福城市提质行动、城乡争优行动、美丽城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建设等工作,指导姜山镇做好美丽城镇建设考核验收准备,持续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工建设长山江(王夹岙—冠英村)整治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永泰公园项目建设,督查推进农村公厕改造改造进度;做好长租公寓市场规范治理有关工作。(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鄞州区综合交通规划(2020-2035)、鄞州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姜丽路、姜茅路、咸球路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穿咸线和宁裘线提升等工程,加快推进鄞县大道东吴段改造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继续推进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继续推进4号轨道微公交接驳、印象城堵点治理、大运量公交提速等治堵工作,细化2021年治堵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绕城高速、中兴立交桥等桥下空间综合改造利用工作;完成2019年退红线区域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完成轨道交通3号线绿地恢复提升工程(天童路—鄞县大道西南角、四明路—天童北路西北角)验收工作;继续开展环卫保洁“清源”行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3+N”专项行动;继续推进道路坑洞专项整治、桥头跳专项整治、菜场周边市容秩序整治、户外广告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综合执法统一目录事项及扩展目录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区综合执法局、区“三改一拆”办为主落实) (四)继续推进城区中部科产城多功能融合带开发建设;继续开展奉化江(长丰段)滨江绿地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继续跟进宁横路拓宽改建工程、宁姜公路地块(鄞县大道南侧)、明湖后塘河以南(地块二)、桑田路东侧地块一、二等项目签约工作,继续推进仇毕坊AB地块二(二期)等项目腾空搬迁工作;继续开展第906医院部分置换等项目前期工作;仇毕安置房项目完成第三方验房及整改工作,桑家安置房项目完成商铺划拨转出让手续办理。(长丰开发建设指挥部、征管中心(城中村)为主落实) 七、平安建设方面 紧盯平安建设重点任务、薄弱环节等,开展平安建设“五大会战”行动;落实完善精密智控机制,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反恐防暴、信访积案攻坚等工作,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狠抓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毒品问题等综合治理;继续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工地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提升安全管理和事故防控能力;以第七次人口普查为契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服务意识与水平;持续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加快推动公安改革提档升级。(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八、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旅体、退役军人事务方面 (一)继续做好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农经管理工作会议,完成市对区乡村振兴考核有关工作,继续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迎检工作,做好部分水产养殖基地无公害认证通过市级现场检查,组织参加省农博会,完成2019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验收工作,做好2020年度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评审,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有关工作,召开农业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会,完成“市泛3315计划”2020年入选项目首批市级资助资金申请和2019年入选首期区级配套资金申请的走访评估,做好2020年省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及2019年资源化站点实施村迎接评估准备,制定发布鄞州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第21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前期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九曲河整治城区段、楝树港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大嵩海塘维修加固、滨海厂尾水管排放、“清水环通”一期等工程建设,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继续推进“五水共治”百日攻坚行动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住宿业、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产业复苏帮扶工作,继续推进渔轮厂、天童康养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继续做好全域旅游规划、区文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创建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组织参加义乌文博会,完成“艺起来”鄞州区基层文艺团队综艺巡演,举办“星愿2”星光合唱团展演、“鄞州非遗图片展”等相关活动,做好“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宁波旅游夜市”参展组织工作,做好“中国美食文化之旅——鄞州味道”专题宣传片的宣传推广工作,承办斯巴达勇士赛宁波鄞州站活动,筹备2020中国国际象棋电视快棋赛,完成甬江体育公园改造建设有关工作。(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四)继续做好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迎检工作,开展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拟制鄞州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完成2019年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制定2020年度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方案和2020年度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接收,开展两参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做好优抚对象调标工作,跟踪做好第四干休所污水改造工作,继续进行伤残人员信息核查数据汇总和建档工作,继续跟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的研发以及宣传工作,开展“爱在优抚”崇军活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完成2020年度为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迎接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继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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