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余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20〕5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余春任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景献任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标任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张良平任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鸿宾任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俊任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威任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凯任宁波市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红庆宁波市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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