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网吧禁烟计分管理办法(试行)(鄞文广发〔2020〕44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为全面整治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吸烟问题,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网吧禁烟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组织及适用对象 1.计分组织:建立网吧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网吧禁烟计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维护,谢功益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文化、公安、卫健、消防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2.适用对象:鄞州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网吧。 二、计分办法 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采用计分制形式,对网吧的禁烟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1.分值表示:网吧禁烟管理计分制就是把各网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该落实的禁烟管理工作细化成若干项,并以分值表示,每个单位全年基本分为100分。 2.分数使用: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如发现有“吸烟”相关行为,扣除相应分数。各网吧分值一月一计,用于指导下月网吧管理、执法工作(禁烟整治阶段以周计)。考核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分值仅可在当年内使用,剩余分值隔年作废。 3.职责分工: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禁烟计分管理工作落实;区公安分局重点对网吧履行控烟主体责任不到位行为予以查处;区卫健局重点对场所内个人违规吸烟行为进行查处;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对网吧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 3.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依托钉钉会商群,各部门及时将网吧禁烟执法检查情况在群里通报,由行业协会负责计分管理和台账整理。区文化部门每月通过网吧业主群发布计分情况、表扬名单和批评名单等。 4.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据“吹哨报到”制度,文化、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在网吧检查或举报处理中,认为案涉行为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即可“吹哨”,“接哨”部门应安排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 5.建立联系单制度:文化、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须执法办案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联系单方式将个人吸烟问题(含视频巡查发现)移送区卫健局,将网吧禁烟不力问题(含视频巡查发现)移送区公安分局。情况紧急的,应先行电话告知,并在24小时内移送并指导实施。案件移送应当附下列材料: 1)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联系单(见附件2); 2)案件来源材料; 3)初步证明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 4)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移送案件后,应督促受理部门依法办理。受理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送部门办理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向禁烟领导小组备案。 三、网吧计分标准 (一)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一次扣30分 1.在国家、省相关检查中因禁烟不力被通报批评;(文化、公安) 2.因网吧内有涉烟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极坏影响;(文化、公安) (二)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一次扣20分 1.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办组织的相关检查中因禁烟不力被通报批评;(文化、公安) 2.现场检查发现或视频巡查发现网吧出售打火机或香烟的;(文化、公安、卫健、消防) 3.现场检查发现或视频巡查发现网吧工作人员在网吧内吸烟的;(文化、公安、卫健、消防) (三)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一次扣10分 1.在区委区政府、区文明办等同级层面组织的相关检查中因禁烟不力被通报批评;(文化、公安) 2.在市级文化、公安、卫健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检查中因禁烟不力被通报批评;(文化、公安、卫健) 3.视频巡查发现网吧工作人员对上网人员吸烟未制止,由管理部门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群形式通报的;(文化、公安) 4.在区级文化、公安、卫健等单一执法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网吧内有吸烟现象;(文化、公安、卫健) (四)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一次扣5分 1.未与文化主管部门签订禁烟承诺书;(文化) 2.未在场所内开展禁烟宣传活动(每台电脑桌上张贴禁烟标识、电脑桌面有禁烟提示、墙壁等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文化、公安、卫健) (五)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 1.执法部门检查中发现网吧及其消防通道、“门前三包”、独立走廊等区域有烟蒂、烟灰、烟盒、打火机,每发现一件扣1分,可累计扣分,最高不超过20分;(文化、公安、卫健、消防) (六)有下列良好表现,可加分 1.在区级部门联合行动或以上级别检查中未被检出问题并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文化、公安、卫健) 2.网吧在禁烟氛围营造中有创新做法并经执法管理部门认可的,每次加5分;(文化、公安、卫健) 3.网吧根据执法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准确提供上网人员违法证据并经确认无误的,每次加5分;(文化、公安、卫健) 4.网吧在禁烟管理中有创新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获得区级媒体正面报道的加10分,市级媒体正面报道加20分,省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30分;(文化、公安、卫健) 5.网吧禁烟管理得当受到区级相关部门领导嘉奖的,加10分;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嘉奖的,加20分;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领导嘉奖的,加30分;(文化、公安、卫健) 6.网吧禁烟管理得当、有创新做法得到区级管理部门推广或获得奖项加10分;获得市级管理部门推广或获得奖项加20分;获得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推广或获得奖项的加30分。(文化、公安、卫健) 四、管理办法 按照计分情况,将网吧划分为“绿”、“黄”、“红”、“黑”四色等级,分别采用不同的奖惩和管理方式。(见附件1) 五、其它 1.计分管理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拥有解释权。 2.本办法涉及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鄞州区网吧计分等级应用表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联系单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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