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井亭村村庄建设规划(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0-11-20 10: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井亭村村庄建设规划(修改)》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规划目的

姜山镇作为卫星城镇,更多的需考虑承担城市功能外溢、城区人口外聚和相关产业外移等方面的功能,但同时也有大龄青年安置的需求,考虑到镇区用地紧张性,故计划将姜山镇大龄青年安置选址在邻近镇区、交通便捷且为扩张型村庄的井亭村。因此,需要对井亭村村庄规划进行修改,特编制本村庄建设规划(修改)。

二、区位与范围

井亭村位于鄞州中心城区南侧,姜山镇东侧,处于城镇近郊位置。村庄南临定桥路、西临沈海高速、北临宁波绕城高速,距姜山镇中心2.5 公里,车行至鄞州城区约15-20 分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本次规划(修改)以村域界线为界,规划范围约1.82平方公里。

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规划(修改)在村域范围形成“一心、三轴、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为村域的核心功能点。规划布置村委会、卫生所、菜场、超市、文化礼堂等公共服务建筑。

“三轴”:即沿甬新河、姜山河、村主路的景观轴线。在原有水系的基础上,增加沿岸绿化的建设,形成景观效果较好的轴线。

“四区”:即农业休闲旅游区、农业生产示范区、2处新村居住区。

规划(修改)将庙前、邬家、程后岸等自然村集中安置于甬新河西侧新建的住宅用地,将姜山镇大龄青年安置于S203省道东侧新建的住宅用地,村域内配建村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菜场、文化礼堂、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建筑。规划(修改)保留鄞州区文保单位佽飞庙,两处历史建筑程后岸程氏宗祠和井亭张氏宗祠。

1)村民住宅用地

规划(修改)村民住宅用地面积10.44公顷,占规划(修改)村庄建设用地的52.05%。包括井亭一期、井亭二期和井亭三期三个新村建设地块。

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修改)村庄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03公顷,占规划(修改)村庄建设用地的25.07%。其中,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村委会、文化礼堂、幼儿园等;村庄公共场地依托现有的井亭公园,规划(修改)增加沿河公共绿地及小游园等;规划(修改)保留佽飞庙、程后岸程氏宗祠和井亭张氏宗祠。

3)村庄产业用地

规划(修改)村庄产业用地面积0.23公顷,占规划(修改)村庄建设用地的1.15%,主要为井亭菜场。

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规划(修改)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4.36公顷,占规划(修改)村庄建设用地的21.73%。规划(修改)完善村庄路网结构;规划(修改)布置四处公共停车场。

5)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24.72公顷。

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规划

规划(修改)根据现状道路情况,并结合村庄发展要求,将村域内道路分为三个等级:城镇主干路、村干路、村支路。

城镇主干路:S203省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4米。

村干路:12米规划道路、定桥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2米、20米。

村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9米。

巷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米。

2、交通设施布局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综合结合用地性质布置公共停车场四处,规划停车位96个。

现状公共开放空间,近期可临时停车,远期结合规划统一布局;

新建地块应按国家相关规范配置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场规划应结合广场、公建等开放空间配置停车设施,绿地系统、沿街建筑后退空间亦可灵活的布置停车车位。

根据用地布局规划在村内主要道路布置(预留)公交停靠站,便于村内利用公交对外出行。

3、竖向规划

竖向设计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合理改造地形,满足村庄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同时,解决用地与建筑、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工程管线敷设以及建筑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矛盾,以达到工程合理、造价经济、空间丰富、景观优美的效果。本规划竖向设计主要对道路节点进行了平面定位和竖向设计。

、防灾减灾规划

1消防规划

井亭村消防主要依托镇区消防站,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各项规定执行消防相关要求。结合井亭村用地规划布局,规划主要应考虑以下方面:

1)结合村委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工具。

2)消防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提供,且供水水压、水量均有保证;也可就近利用河网水进行灭火。

3)村庄内道路宜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

4)确实不能达到相关防火规范要求的,应做消防安全评估,落实防火措施。

2、 防洪排涝规划

1)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排涝标准。防洪排涝应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

2)村庄规划完整的雨水排放系统,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坑塘,以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

3)加强竖向规划,道路应严格按规范设计,同时低于两侧建设用地,避免出现公路型路面。

4)采用“挡”“泄”“蓄”等工程措施防御洪水。

5)村庄防洪标准:20年一遇。

6)村庄排涝标准: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 24小时排出。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

根据《海曙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鄞州区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本规划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对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卡;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村域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4、避灾疏散场所规划

村庄避灾疏散综合考虑各种灾害的防御要求,统筹进行避灾疏散场所与避灾疏散道路的安排和整治。

①设防标准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区按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设防。

②工程项目抗震

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抗震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③灾期疏散用地

充分利用村庄内部晾晒场地、空旷地、绿地或其他建筑物少、用地开阔的地点,开辟为灾期疏散用地,起到灾期受灾人员的疏散作用。

规划结合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避灾安置场所,同时完善避灾安置场所的设施功能,增强灾害防御能力。

④灾期疏散道路

村内应规划畅通、有效的道路,实现灾期人民的迅速、安全救护转移以及救援物资迅速、安全运输到疏散救护场地。

井亭村规划远期以S203省道为市级疏散通道,定桥路及12米规划道路作为村庄的主要疏散道路,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详见附件。

鄞州区姜山镇井亭村村庄建设规划(修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