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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915/2020-63172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0-1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生态环境一所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2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一所
机构负责人 林龙
机构地址 咸祥镇咸球路58号
联系方式 88303711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45(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08:30-11:30;下午:13:00-16:45)
机构职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2、承担辖区内环境准入、污染防治、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等协调工作。3、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协调管理、执法监督等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处,参与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辖区内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