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会计信息2019年第三期
2019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更明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等要求,以及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我市将开展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往年相比,在培训人员的设定,培训学分,培训方式等z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培训对象明晰化:全市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下2019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含已从事会计工作尚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和已取得会计专业人技术资格证书尚未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明晰化:2019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培训学分、内容、途径及考核方式明晰化:1.学分有公需课要求,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18学分, 会计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分,所有科目学习每年合计不少于90学分。2. 各区县(市)财政局、人社局,各网络和面授教育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确定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3.学习途径可以为网络学习和面授两步走,但明确规定,对于补往年的学分必须走网络培训;对于高级会计师人员的培训依然和原先一样,采取面授方式,高级会计师可选择参加宁波市会计学会组织的全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的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各培训班次或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培训。4.考核成绩由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学分共同完成.
四.强调信息采集的重要性: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首先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 “宁波会计之窗”专栏,按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才能参加相应形式的继续教育。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将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2019年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时需要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登录后,才能登录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方法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系统登录方法相同。
鄞州区财政局会计科走访宁波为民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7月11日下午,区财政局会计科周虹科长一行走访了宁波为民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负责人王健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从业人员情况及代理记账业务经营现状,认真听取了他们对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周虹科长对近年来宁波为民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为民公司宣传了新的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
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公布后,区财政局会计科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实行年度报备制度和上门走访制度了解代理记账机构运行和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鄞州区认真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为加强和完善我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45号)的相关要求,我区于7月15日起正式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统一采集工作,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此项工作,多措并举让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一、宣传到位:通过网络平台,会计人员QQ群,微信群及各会计人员培训学校等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二、责任到位:从6月下旬起,为避免业务不熟练造成网上申报积压、受理超时等问题出现,确保在信息采集工作中做到无差错、零投诉,全科总动员对开展信息采集审核工作进行系统的培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审核软件并落实工作责任。
三、服务到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有好多会计人员因习惯于现场办理,对于来局现场办理的会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操作演示、一步步告知如何进行网上处理,直至办事人员明白满意。对于电话咨询的也是不厌其烦,“隔空指导”更是让会计人员满意直至完成采集。
四、力度到位:根据提速增效推出的“零上门、受理后当天办结”的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及时审核处理、积极电话沟通、主动加班加点兑现服务承诺,以高效、便捷的服务理念为会计人员提供服务。至今我区已有近万名会计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鄞州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认真学习强国理论
今年上级党委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学习强国"平台以来,鄞州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四个党支部掀起了一番学习热潮,截至8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刘舟宏获得8389分,宁波恒联会计师事务所的程荣根获得8306分,在鄞州财政局党总支所有党员干部人数中名列第一第二名。事务所党员在工作之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时政、经济等知识,利用"碎片化"时间充实自己的大脑,让"学习强国"的内容通过学习运用到工作中去。他们在支部会议上纷纷畅谈了自己学习的心得,日积月累的学习成了一种习惯,使自己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
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依据最新发布
一年一度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即将启动,最新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将于2019年10月5日正式施行。和2013版的评价条件比照,最新的评价条件本着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从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素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入手,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了本评价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规定两类人员不得参评,一类是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类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评审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采用材料审核,量化赋分、评委会审议表决等方式。表现在量化赋分上更加凸显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明确评审通过后的证书统一颁发电子证书。
4、明确了大专学历的评审不用走"破格"之道,但须符合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
5、明确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须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
6、明确边远地区工作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不受限制性要求。并对浙江省的边远地区进行了说明,包括了26个加快发展县和海岛县(区)。
7、对一些评价条件中的词语或概念进行了特定解释。比如:"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全国500强企业","大中型企业分类标准","全省50强会计中介机构","会计类咨询专家"等。
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正式开始
一年一度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最新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两类,关于两类人员的评审较往年有些新的变化,望参评者严格按通知精神准备材料,具体在以下几方面引起重视。
一、量化标准。以《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标准(试行)》为准,自评分达到7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参评。正高级会计职务评审以《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标准(试行)》为准,正高级明确规定实行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材料评审占比75%,面试答辩占比25%。
二、材料截止时间,高级和正高级评审人员资历认定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30日。
三、单位评前公示,对于这个环节绝对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评审人员把自己的评审综合表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在本单位内部网站或主要公开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单位人员查阅。 四、材料清单要求高,对于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改由申报人员本人出具承诺说明;对于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五、申报时间,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28日;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至23日。
六、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由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