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庆 十一结婚登记可领证

发布日期:2019-09-27 10: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鄞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于10月1日开放一天,为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想在国庆节当天结婚登记的新人们请安排好时间,只要双方证件齐全有效,符合结婚条件,“十一”当天可以领取结婚证。当天不受理离婚登记业务。新人们,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省民政厅网站提前预约,也可来现场直接登记。

咨询电话:87419588, 10月1日办理时间为8:30-11:30,13:30-16:30。

温馨提示:

1、办理结婚登记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当事人须认真核对户口簿、身份证所记载内容是否一致。如有不符请到公安部门核实、统一;

4、男方必须年满2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

5、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及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