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启动申领

发布日期: 2019- 07- 09 10: 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鄞州日报

7月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科收到了第一份来自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领申报资料。接下来,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对,预计最快一周内,企业就可领到排污许可证。

我区于2017年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分行业逐年推广。当年,热电力、印染、钢铁及部分电镀行业共计29家企业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去年,排污许可管理继续向电镀和污水处理行业推广,又有15家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今年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本月启动,相比往年,覆盖的范围更广,涉及的行业更多,但经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申领手续比以前简便得多。

今年,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共有16个行业大类中的23个行业小类,16个行业大类分别为:畜牧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居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械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工序。另外,申领工作实行资料网上填报,排污单位可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技术规范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还应进行申请前的信息公开。

由于涉及行业众多,今年,我区将于8月20日前为肥料工业、汽车制造业、电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开展审核工作,相关企业在该期限前进行网上填报申领资料。其他行业的申领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相关企业对照企业类别按期进行填报,逾期申请可能会导致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相关企业要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届时,对照《管理名录》涉及的行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排放污染物,无证排污或伪证排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相关新建企业(或项目),若符合申领条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或完成变更)排污许可证。

为了配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顺利开展,日前,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专业力量,根据行业类别,分批对企业进行申报培训,指导企业办事人员正确填报,以确保所涉企业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