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会计信息2019年第一期
鄞州区圆满完成2018年度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018年,鄞州区财政局组织区各乡镇(街道)代理会计、290多个行政村村干部等共665人进行了2018年度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制订培训计划,精心部署
区财政局与区农林局联合,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指导思想,在征求多方意见,了解农村基层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需求后,研究制订了中长期的培训规划和方案,并进行了3年财政支农政策委托培训招标,精选培训内容、规范培训程序、明确培训要求。根据农村财会人员和村干部的知识层面不同进行了分类培训,6月起共举办了一期代理会计及农经干部培训班、三期村文书出纳培训班。同时,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多批次开展培训,尽量不影响他们的日常工作。
二、精选培训内容,提升效果
为了更好地宣传财政支农政策,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特召开全体授课教师专题会议,从教材、课件、授课方式等多方面进行研讨;在财政部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结合鄞州区农村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重点强调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重对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内容的讲解,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战略目标任务以及实施原则和实现路径进行了细讲,提高了培训精准度。
三、明确培训职责,协调配合
为确保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有序开展,全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由区财政局总负责,鄞州区农林局经营管理服务站组织承办,正源财经培训学校中标组织培训,明确了相关职责。同时,严格审核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期次、培训时间,并要求每期开班都举办开班仪式,并派专职人员到培训现场进行督导,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进行培训签到请假制度,确保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得,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工作。
2019年,鄞州区还将继续做好《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政策体系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解能力,适应新农村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为鄞州区三农发展助力。
会计人员职称改革意见发布:增设“正高级会计师”
2019年1月17日,人社部、财政部公布《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提出完善职称层级,增设会计人员正高级职称。完善会计人员评价标准,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廉洁自律、不做假账,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评价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实际贡献,论文不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淡化学历、奖项和任职年限要求。向优秀会计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会计人员倾斜,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
《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要加强政策衔接,稳妥有序推进,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不得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
鄞州区24名会计人员将参加第四期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选拔
宁波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养项目相关工作已开始。这次培养对象为我市大中型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或财会部门负责人;在甬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等。
鄞州区财政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选拔,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经初审后,区财政局已将符合申报资格的24名人员的材料报送到市财政局。随后,市局将组织选拔考试,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培养人选并正式发文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开始发放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人员近日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相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预计在2019年3月左右开始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届时各位考生可实时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通知公告进行证书申领。
鄞州区财政局召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编报会议
2月27日下午在银苑大酒店宁州厅举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编报工作会议,会议分二块内容:一由周虹科长对2018年度的内控编报文件进行了解读,对一些注意事项及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要求各单位落实责任,认真编报,及时上报。二由张盛国老师全面地分析了报告的内容,指出报告制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并演示了软件应用的过程。会议内容翔实,深入浅出地讲解较接地气,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市财政局会计处来鄞州区开展会计调研服务活动
2月26日,市财政局会计处毛建宁处长、王信国调研员一行赴区财政局开展会计工作上门服务和调研活动。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我区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及推进、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会计人员基础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泛3315计划人才推进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对会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指导。随后又实地调研了区教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家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上报的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对单位内控推进情况、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问题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现场细致解答。
毛建宁处长对我区会计管理各项工作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会计工作扎实细致、开展有序,希望今后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各项工作。两家调研单位内控建设推进有力,希望抓紧时间完成单位内控建设并树立示范。
2019年度浙江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将于3月19日开始
2019年度浙江考区(含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6:00,并于2019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6:00安排补报名。考试将于2019年9月举行。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要在2019年3月28日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信息登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之前的工作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单位所属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有关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的具体规定,请关注宁波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