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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87号)
发布日期: 2019-12-23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鄞州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

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2018〕1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51号)精神,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社会各界扩大我区对口扶贫地区、山海协作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对口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切实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和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山海协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对口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对口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积极性,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提升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对口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有效扩大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实施乡镇振兴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

重点支持我区对口帮扶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地区: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和龙市;浙江省内山海协作结对地区:衢州市衢江区。(以下统称“对口地区”)以购买消费对口地区贫困人口的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充分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2019年全区帮助和龙市、延吉市完成农特产品销售额3400万元以上(和龙2200万元以上,延吉1200万元以上),帮助衢江区完成农特产品销售600万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进实施“五进”对接促销、“农超”对接促销、“线上”对接促销、专卖直营促销、基地对接促销、节庆展会促销、产业合作助销、特色街区促销等“八大”消费扶贫行动。

(一)“五进”对接促销。组织开展和龙市、延吉市农特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和龙市、延吉市农特产品,推广和扩大和龙市“共享稻田”,与对口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区机关事务局、区慈善总会、区总工会、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农超”对接促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区域性品牌商场、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年内帮助和龙市、延吉市设立5个以上农特产品销售网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镇(街道))

(三)“线上”对接促销。支持发展“电商+企业+农户”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鼓励区内电商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搭载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扶贫专卖店、销售农特产品,扩大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四)专卖直营促销。引导帮助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到宁波的商贸集聚区、旅游景点、饭店宾馆、加油站、居民社区等设立农特产品专卖店、直营店、销售专柜,集中推介、展示、销售农特产品。(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五)基地对接促销。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等,在对口地区建立生产基地。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到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认领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项目,签订订销协议,实现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供销社、各镇(街道))

(六)节庆展会促销。充分利用消博会、食博会、旅博会、年货展、购物节、美食节等展会资源,专设消费扶贫占去,开展对口地区农特产品推介活动,集中展示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鼓励各地与对口地区联合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七)产业合作助销。组织外贸企业赴和龙市、延吉市考察,帮助发展外贸产品生产加工,拓展外贸市场,帮助结对地区加快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对口地区农特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积极购买消费结对地区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八)特色街区促销。整合梳理对口地区优势资源,聚焦特色领域,推进民俗风情街区建设,通过挖掘和龙市、延吉市等地的特色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特色餐饮、旅游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一个具有时尚创意的消费扶贫综合体,同时协助对口地区对接线上销售平台,打开线上线下产品批发、零售渠道及旅游市场,努力做大做强消费扶贫工作。民俗风情街区确保在今年10月17日前试营业。(责任单位:鄞城集团;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南部商务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促销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消费扶贫的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层层压实责任,聚焦科学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建立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进度。牵头单位要及时跟踪消费扶贫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相关数据,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褒扬鼓励。

(三)加大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扶贫协作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费扶贫协作工作的重大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事例,扩大扶贫协作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鄞州区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


附件

鄞州区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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