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鄞州区垃圾处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2019-10-17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审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鄞州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月10日,对鄞州区垃圾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2013年鄞州区成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协调鄞州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6年至2018年6月全区(含原江东区)共产生生活垃圾数量分别为43.21万吨、53.26万吨、23.36万吨,垃圾分类和处置费用分别为6277.59万元、3913.74万元、974.82万元。目前鄞州区垃圾终端处置统一运往宁波市鄞州区绿州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洞桥垃圾场)、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作为全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渣土办作为区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负责对符合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要求的单位发布行政许可,各镇街道城管中队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2016年至2018年6月,鄞州区申报建筑渣土量分别为501.2万吨、2138.5万吨、390.5万吨,建筑泥浆量分别为136.3万吨、188.5万吨、25.7万吨。目前全区建筑垃圾终端消纳去向为舟山海洋围垦处置、建设项目基础回填、绿化用土回填、制砖利用、低洼地改造、废弃山塘回填等。宁波首南天恒砂场(李花桥码头)为鄞州区唯一合法建筑垃圾码头消纳场地,实际经营管理由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市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负责。 (三)市容环卫及道路保洁工作情况 鄞州区环卫作业现行管理体制分为原江东片区和鄞东片区,主要业务是辖区内道路保洁、餐厨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原江东片区的环卫作业由鄞州区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中心(下简称“环卫中心”)负责开展,鄞东片区的环卫作业由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下简称“环卫处”)负责开展。 原江东片区下辖7个街道的道路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均由环卫中心负责,清扫道路面积481.61万平方米。2016年至2018年6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数量分别为18.52万吨、18.04万吨、9.59万吨,餐厨垃圾数量分别为3.22万吨、3.19万吨、1.47万吨。环卫资金支出分别为14142.46万元、14012.06万元、6193.13万元。鄞东片区下辖5个街道(中河、钟公庙、首南、潘火、下应)的道路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由环卫处负责,其余镇街道自行负责本区域内的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环卫处负责的清扫道路面积为1523.88万平方米,2016年至2018年6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数量分别为24.69万吨、35.22万吨、13.76万吨,餐厨垃圾数量分别为2.78万吨、2.9万吨、1.3万吨。环卫资金支出分别为13568.93万元,8878万元,5310.24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按照制定的政策要求实施,在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宣传教育、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较好实现了政策预定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区综合执法局不断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的执法和管控力度,始终坚持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少发生”、“零容忍”,不断完善道路保洁作业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鄞州区市容环境水平不断提高,城区形象日益改善。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推进加快,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上新台阶,环卫保洁提质增效,对助力打造品质新鄞州作出了较多贡献。但调查也发现在政策考核目标实现、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去向和政府管理、环卫保洁经费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应引起重视并逐步解决。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 1.上级政府制定的部分政策考核目标未如期实现。截至2017年底,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7)》(甬政办发〔2013〕73号)要求,所制订的资源回收利用率、人均垃圾处置减量率等垃圾分类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2.垃圾源头分类总体质量尚待提高。审计发现部分小区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容器内混投现象比较严重,厨余垃圾投放容器里投放的其他垃圾比例较高,专用厨余垃圾袋里混有不少的其他垃圾。同时,部分小区的物业对垃圾分类工作配合不足,有些未按规定放置分类垃圾的投放容器。 3.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尚需完善。一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脏乱差”问题未彻底改善。二是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面临困难。 (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1.建筑渣土偷倒、偷排、无证清运现象依然严重。审计期间发现姜山镇陈介桥村甬新河发生乱倒渣土压垮河堤事件,涉及渣土约7000方量。 2.大量的建筑渣土无合法处置地,出路不畅。目前鄞州区陆上基本无政府主导的大型消纳场地,渣土处置以海洋(海涂)围垦为主要消纳方式。 3.建筑渣土政府层面管理未形成闭环。审计发现区渣土办依据建筑垃圾申报量审批“清运卡”,但实际消纳并未全部在申报的消纳场地处置,使得整个建筑垃圾监管体系脱节,形成“前重后轻”的局面。 (三)市容环卫及道路保洁 1.城区环卫保洁范围交叉,边界不清,垃圾收运模式不统一,存在管理盲区。区镇(街道)保洁范围、边界不清,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的城区保洁范围与部分属地镇(街道)重合,保洁费用重复发生;镇街道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不统一;区综合执法局未履行对临街商铺门前区域保洁的监管;部分闲置土地,成为“三不管”地块,如环城南路(原钟公庙属地拆迁地块),东郊街道仇毕地块部分尚未拆迁地块。 2.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管理存在漏洞。餐厨垃圾代运收费标准不统一,餐厨垃圾签约率低;餐厨垃圾收费未应收尽收;对自行处置餐厨垃圾企业管理不够;未对餐厨垃圾产生的废弃油脂处置实施全程监管。 3.镇街道市场化环卫保洁项目价格及考核差异较大。同等级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单位价差较大;环卫保洁车辆单位费用价格差异较大;环卫保洁车辆出租或购置补助政策差异较大。 4.市场化环卫保洁项目合同结算存在的问题。部分已拆迁面积未及时在应付保洁费中核减;实际环卫保洁范围与招标文件范围不符;个别价外合同支付标准依据不足。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鄞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区综合执法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工作,全面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提升垃圾源头分类质量,2019年7月25日起在全区开展其他垃圾一体化收运工作,禁止物业人力三轮车运送其他垃圾的行为,统一改为全封闭的专业车辆收运,减少混收混运,形成“一类垃圾一套收运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有力促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对接安装“搭把手”建筑垃圾收集箱,采用预约式、低收费、资源化的方式对这类低价值再生资源进行收集利用;甬新河西侧陈介桥倾倒建筑垃圾一案,已于2018年12月进行了立案查处;出台《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实施方案》,对中心城区12个街道400多个小区其他垃圾全面淘汰人力、电动三轮车和非专业车辆收运模式,全部采用“小车进社区、一天两收”体系;完善市场化运营项目合同条款,落实《鄞州区规范环卫行业服务采购实施意见》出台;完善餐厨垃圾收费签约收运体系,明确与街道职责分工以消除盲区;建立统一的专业化渣土运营管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19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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