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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10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86号)
发布日期: 2019-10-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9年10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11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0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十月份正值国庆佳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夺金鼎”的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交通运输、食品卫生等综合保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深入分析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全力补短板、促挖潜,做好四季度GDP指标任务分解,突出抓好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外贸出口、楼宇整规等工作,力争“全年红”;开展项目前期攻坚赛、开发建设进度赛,重点做好省市区长项目、各级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等督查落实工作,加快“拔钉清零”、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进度;持续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生活垃圾分类、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渣土陆上消纳场所建设等专项工作;做好首届“天南海北鄞州人”大会相关筹备工作;持续推进山海协作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南部商务区民俗风情街在本月建成开业;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迎检工作;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本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做好新的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后相关建议意见出台工作,做好规范区级部门经费拨付社团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做好市财政局隐性债务检查相关迎检工作。(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完成区供销社、区经信局、区测绘院经责审计,完成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区公益林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启动云龙镇经责审计、区商务局经责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经责审计,配合宁波市审计局开展重点乡镇(街道)债务专项核查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农业与生态气象综合探测基地等竣工决结算审计、仇毕村城中村改造工程等跟踪审计。(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完成鄞州区长三角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亨润聚合关停搬迁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东钱湖绿色创新圈总体思路研究,组织开展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继续做好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创建、综合功能服务站建设相关工作,策划完成“10·17”中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及消费扶贫街区开业工作,完成五乡镇钟家沙村天然气杭甬线管道覆土不足安全隐患整改施工及竣工验收;做好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分析工作;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继续做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结果分类的处置,启动新一轮房产公开处置拍卖工作,做好资产注入、人员分流等工作,研究出台加强国企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集体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方案。(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与规范化避灾示范点建设,落实区委“三个年”活动“七大行动”计划开展应急管理“五大行动”,做好国庆期间应急管理、防汛防台等相关工作,印发《鄞州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村社治理竞技赛“三治融合”专场工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大调研、大培训、大推进”活动。(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推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抓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提前谋划2020年全域土地整治工作,完成2020年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编制工作,做好矮潘地块挂牌和凰山岙地块竞拍工作,有效推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继续推进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承接原江东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做好违建别墅整治、2018年度国家卫片执法重新核查后续督察工作及2019年度规划遥感图斑核查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督促相关镇做好“利奇马”台风后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空间大拓展”行动和甬江“时尚”东外滩开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前殷区块、五乡中部区域、中河钢材市场地块和兴宁桥东地块(金钟地块)房屋拆迁、配套项目启动等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完成首批区“四大精英”人才评选、公示和发文,配合做好“甬上乐业”2019年(第五届)市校企合作对接会相关工作,继续落实“一镇一品”“一村一韵”就业提质行动,启动2020届优秀大学生招聘前期筹备工作,修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牵头开展防范和查处涉刑等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整治工作;开展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站建设督查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慈善分会成立初步方案,开展“文艺小分队进军营”活动,举办年度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暨全员适应性培训会、专场招聘会。(区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严格对照《2019年鄞州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任务与责任分解表》,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检查,做好年底考核准备,继续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做好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评估宣传普及工作,继续做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和竣工联合验收大提速;跟踪市数字化转型年度考核办法发布情况并制定区内相关考核办法,出具各镇、街道网络设备调研报告,完成卫健局“鄞州区智慧健康示范推广项目(一期)”“智慧健康便民惠民项目”竣工验收;推进区人民法院、区行政中心、区智慧健康示范推广相关项目建设。(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农业农村、水利、民政方面

(一)制订下发2019年《区对镇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做好2018年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验收和2019年项目评审工作,开展2018年度市级林特休闲体验园项目验收工作,完成第二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扶持资金公示及拨付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推进九曲河整治城区段、庙堰碶泵站、滨海污水处理厂达标等工程建设,开展楝树港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推进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实施城区内河“清澈见底”行动、南部商务区雨污管网检测修复、台风水毁工程修复等,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完成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完成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承接单位考核及全区村(居)务公开规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国际精神卫生日活动,继续推进残疾人动态更新及“残疾人之家”建设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四)出台个人涉农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启动雪菜产业农合联实体化运行相关工作并新建1家产业农合联,启动咸祥、横溪镇农合联省级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工作,继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四、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电力方面

(一)推进重点产业专项规划、工业集聚区规划、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修订完善;组织上报市级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整治提升工作目标计划(第二批);开展“亩均论英雄”低效企业整治、小微企业园建设等工作;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23届服装节;继续做好2019年度鄞州区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工作;做好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市级企业研究院的申报、受理、推荐工作;做好智团项目评审、区重大项目验收工作;做好“国万”“省万”市推荐项目申报辅导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市顶尖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完成市“3315计划”团队项目验收工作;完成2018年度市“海外工程师”项目市、区资助经费发放工作;完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出国(境)培训专项2019年度项目排摸推荐工作;做好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深化工作;继续推进南部青创中心建设。(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做好园区经十五路施工许可证申领工作;推进园区污水零直排迎检工作。基本完成博威合金带材项目地坪桩基施工;完成维汇智能物流项目基础工程80%施工量;加快高世代TFT电子纸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完成万洋小微产业园项目用地挂牌出让;持续推进二期市政PPP项目建设进度。筹备潘火街道第四届汽车文化节;抓好鸿蚁光电、世纪华扬、多普达和区精英引领项目落地工作;紧盯都市工业园区慧正、开天、聚研、中哲微电子、维真等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做好宁波中车产业基地中期评估及未来产业发展研究;做好产城公司转型的前期调研;继续跟进圣龙、源霸、卓尔博二期、国创二期、日兴电子及进出口建设进度;做好基地配套项目工业地块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继续做好电车小镇3A级旅游景区专项规划编制。(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产城公司为主落实)

(三)协调解决110千伏石塘变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补缴问题,完成供地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办理,10月底进场开工;完成110千伏百丈变、盛莫变施工许可证办理,10月底进场开工;继续协调加快500千伏甬港变进出线、220千伏潘桥变迁建、新乐变迁建、福明变新建、110千伏大河变迁建、姜山变改造、宝幢变等在建工程进度。(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五、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牵头开展“品质大提档”行动有关工作,做好美丽城镇建设相关工作;继续推进2018年已启动美丽宜居村建设和农村公厕新改建,继续做好2019年第三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工作;继续推进繁裕一村、民安小区、幸福苑、兴裕新村等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继续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做好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鄞城大道(洞桥-云龙段)、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等工程和次干道及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对接2020年道路建设计划;推进美丽公路宁裘线提升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做好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完成G329鄞州段(K201+400—K202+990)路面中修工程;开展全区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做好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关工作,推进垃圾分类执法;继续开展天静巷等背街小巷、退红空间综合整治等工程施工建设;加快首南高塘桥装潢垃圾中转处置场所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公厕养护提质行动和新改建公厕施工;继续开展“鄞领城事”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渣土联合执法百日整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专项工作;做好国庆期间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境整治保障工作。(区综合执法局为主落实)

(四)牵头推进城区中部科产城多功能融合带开发建设,继续推进长丰二路、长丰四路(二标段)、樟溪北路等道路建设;继续推进“拔钉清零”项目签约工作,推进雷公巷二期地块、甬港饭店地块、白鹤贺丞路258弄地块等项目征收前期工作,继续推进书城南侧地块签约工作,推进仇毕、桑家等安置房项目有关验收工作。(长丰开发建设指挥部、征管中心(城中村)为主落实)

六、开放型经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金融方面

(一)继续牵头抓好“产业大提升”和跨境电商集聚区建设,开展楼宇经济发展“双百”行动,组织举办两岸四地美食节,组织企业参加126届广交会、第三届中国(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交易会,落实300吨临时性冻猪肉储备,做好2019年度区级食盐储备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第二届世界“宁波帮·帮宁波”发展大会和天南海北鄞州人大会有关工作,汇总分析全区三季度招商引资情况,启动2019年度招商引资发展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做好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跟踪服务,继续推进八大重点产业招商小分队招商。(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做好全国数字健康保险交易示范性平台上线后的运营服务工作,做好上海保交所、大家养老保险、新浪人寿保险等项目引进工作,继续跟踪推进相关企业IPO申报、新三板、甬股交申报挂牌,做好全区类金融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和金融小镇相关工作;同步开展大海项目竣工验收和金安中心中间结构验收,推进南部商务区三期A1、A4项目的复工及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协调A3、A5-A8和A10等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推进楼宇动态清零和重点企业回归工作,筹备并组织企业参加第2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区金融办、南部商务区管委会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有关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推进“保健”市场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启动鄞州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四)推进美丽鄞州建设,协同推进绿色发展指数提升工作,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督察期间环境信访交办件后督察工作,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继续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修改、档案完善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七、教育、文化、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继续推进学校建设进度,出台规范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区委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举办全系统周秀芳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举行2019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做好重点文旅项目推进、文旅项目招商工作,出台民宿政策,完成区“艺起来”优秀剧目大型现代甬剧《暖城》的展演,完成第一批省级景区村庄验收,做好七十周年大庆的文化市场安全保障工作,继续筹备2019国际划联龙舟世界杯。(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医共体建设推进相关工作,召开全区医疗安全工作会议,做好登革热等输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准备,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完成国家和省双随机检查工作,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国庆期间公共场所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组织召开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组织开展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制定医保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两定机构巡查,做好“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转移接续一件事”“退役军人一件事”等工作,继续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日常监管工作。(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八、平安建设方面

继续做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继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线索排摸,加快案件办理;深化打击打击黄赌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区级三大双百攻坚行动;持续推进“云战2号”“云剑”“净网2019”等专项行动;继续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继续开展“平安人人讲”、安全头盔发放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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