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75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关乎城市文明形象,是党委政府一项民生实事工程。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真正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根据《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按照“二次创业”再出发、“两高四好”勇攀高的要求,立足于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定位,进一步深化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施策治理,遵循“改造达标一批、优化完善一批、示范引领一批”的理念,促进农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做到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秩序井然、价格公道、群众满意,成为展现我区文明城区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到2021年,实现“2142”改造提升攻坚行动目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力争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一)实现2个“100%”,1个“50%” ——实现全区城区二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100%覆盖(城区市场指城区街道下属社区管辖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其余为乡村)。 ——实现全区乡村一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100%覆盖。 ——实现全区三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50%覆盖。 (二)建设4个“一批” ——建设一批精品示范市场。打造8家在设施配置、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四星级及以上的精品示范农贸市场,打造1家五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 ——建设一批新型业态市场。打造4家在业态创新、服务转型上具有示范借鉴效果的新型业态市场。 ——建设一批绿色环保市场。通过垃圾分类、资源回收、限塑包装、净菜上市等措施,建设4家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农贸市场,开展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农贸市场4家。 ——建设一批党建引领市场。抓党建促发展提服务,因地制宜构建市场内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6家党建引领农贸市场。 (三)推进2个“整治” ——加快无证农贸市场整治。开展无证农贸市场大排查,实行分类处置,打造规范公平的营商环境。 ——加快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十二无八有”要求,着眼常态管理,打造内外协调的治理环境。 三、实施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和条线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三年攻坚行动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镇(街道)负属地责任并具体分类实施。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城区农贸市场为工作重心,实施“一场一策”,其中对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先行实施改造提升。各镇(街道)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分批分类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三)夯实基础、重心下沉。紧扣农贸市场管理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沉工作重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水平。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农贸市场实施清单式改造、列表式提升,从根本上巩固工作成效。 (四)软硬结合、建管并重。做到建设和管理同步考虑、硬件与软件同步提升。注重市场硬件改造,优化市场功能布局。鼓励引导市场创星升级,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五)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协同,实施农贸市场内外联动,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范长效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 四、重点工作 围绕总体目标,以“十化”为抓手,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全区农贸市场一体化发展,全面促进我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 (一)市场改造提升星级化。按照《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农贸市场)》,对无星级市场及城区一星级及以下的农贸市场进行分批星级化改造,提高市场规范化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规模小、功能差,已不符合市场名称登记要求的市场,依法实行退出机制。对乡村一星级及以上和城区二星级及以上农贸市场加大改造升级力度,改善硬件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乡村市场、城区市场两个100%覆盖,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50%覆盖,显著改善我区农贸市场的整体面貌。 (二)高星市场创建精品化。按照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要求,在硬件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以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标准提档升级,推动高星级市场精细化管理,努力打造一批走精品发展之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四星级及以上样本市场,助推全区农贸市场品质提升。 (三)市场业态发展多元化。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探索以邻里中心模式为主新建或改建农贸市场。支持农贸市场融合旅游、休闲、购物、餐饮等行业,创新经营业态,力促传统农产品购销场所转变为符合现代消费习惯、引领时尚发展的创新消费服务平台。支持农贸市场升级传统销售模式,发展线上配送服务,引入线上下单、市场发货、第三方配送的经营模式,不断激发农贸市场发展活力。 (四)市场监管服务智慧化。利用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技术换人”,缓解监管矛盾,提升监管效率。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智慧化改造,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推动农贸市场智慧化管理,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管理、价格监测等智慧管理和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智慧化服务。 (五)市场环保治理绿色化。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开展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试点。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试点推广工作。推广可重复使用的菜篮子、布袋子,推广农贸市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实行购物塑料袋有偿提供。推动农贸市场内经营产生的各类污水、冲洗水等进入污水系统,同步做好雨污管道分离;改造标准为三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必须设立沉淀池和隔油池。 (六)市场周边整顿有序化。深化农贸市场及周边整顿专项工作,强化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市场周边良好的环境秩序。农贸市场范围500米内,原则上不得设立“临时疏导点”。农贸市场范围200米内,不提倡设立与市场内经营水产、肉类、蔬菜、豆制品、熟食等同类商品的经营单位。 (七)无证市场整治规范化。开展无证农贸市场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做到登记一批、规范一批、关闭一批。符合市场名称登记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市场名称登记证。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镇(街道)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不符合市场名称登记条件的,属地镇(街道)应及时改造升级、规范管理。对没有条件进行改造规范的无证农贸市场,由属地镇(街道)负责依法关闭。 (八)市场经营主体专业化。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进程,打造或引进优秀的农贸市场管理团队,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农贸市场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扩大专业化管理的覆盖面。打造一支专业化、善管理的场长队伍,探索实施由属地镇(街道)或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第一场长”的农贸市场第一场长制模式。强化农贸市场的“民生性、公益性”定位,加大国有资产投入,鼓励国有经营主体探索运用回购、回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对集体、私营和个体兴办的存量农贸市场,实现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或国有管理。 (九)市场运营管理长效化。深化农贸市场管理体制调整,推动农贸市场“政府、部门、市场”三方责任体系落实。落实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指导意见,推行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农贸市场管理评价体系。 (十)市场党建引领示范化。以市场经营户和管理者中的党员先锋力量为引领,发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红色引擎”,通过开展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服务、亮承诺”、“争当优秀党员、争做优秀经营户”的“三亮双争”活动和集体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形式,以党建工作为载体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市场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批具有党建特色的农贸市场。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鼓励市场积极构建场内公共服务体系,让经营户普遍感受到“家”的温暖。 五、职责分工 全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依法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 (二)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指导农贸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厕所提质等工作;协助做好与农贸市场搬迁或改造提升有关的临时场地安置、临时场地周边环境秩序的维护工作。 (三)区委组织部(区“两新”工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党建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管理的督查,指导农贸市场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工作。 (五)区政研室:负责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六)区发改局:负责新建、扩建农贸市场的立项、工程验收等工作,落实农贸市场有关优惠政策。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指导农贸市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良好治安秩序。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补助资金,配合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扶持政策。 (九)区住建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消防审核,指导全区农贸市场供排水、绿化、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十)区水利局: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场内经营生产的各类污水、冲洗水等进入污水系统,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政排水管网的维护工作。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探索推行食用农产品安全合格证制度,做好对市场动物防疫消毒等措施的技术指导。 (十二)区商务局:负责组织编制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与管理。 (十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农贸市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疾病防控、市场内禁烟、病媒生物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区审计局: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计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职能。 (十六)区审管办: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十七)区国资中心:负责对农贸市场中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在公共服务类项目的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八)区大数据中心:加快全区智慧市场建设,建议指导农贸市场进行数据采集和管理,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协调数据资源。 (十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农贸市场开业前消防合格验收,查处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二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指导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促进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落地。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的选址、用地和建设方案。负责农贸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等工作。 (二十一)鄞城集团:负责对下属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将其打造成全区示范引领农贸市场。 (二十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属地责任,落实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分批分类组织实施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建立辖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力度,推进辖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二十三)农贸市场举办者: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履行好市场举办者的日常管理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级各相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区级主要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为期三年,并分综合、建设、管理和督查4个小组协调推进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依据市出台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制定。落实智慧市场建设资金、市场检测补助资金、长效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和星级、放心市场创建奖励资金。 (三)加大政策扶持。按照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基础设施定位,研究制定农贸市场相关的规划、土地、水费及其他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按《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28号)文件执行,具体政策措施由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级扶持政策和工作需要另行研究制定。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以责任状的形式与各镇(街道)签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督查考核等工作,畅通农贸市场管理责任传导机制,确保农贸市场管理责任落实。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区政府决定将原宁波市鄞州区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宁波市鄞州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梅益进 副组长:许佳锋 区政府办 郑贤斌 区市场监管局 成 员:罗峥嵘 区委组织部 张行君 区委宣传部 王升涛 区政研室 应勇波 区发改局 郑光华 区公安分局 李青萍 区财政局 纪 杰 区住建局 蒋晓东 区水利局 李永伟 区农业农村局 葛欲栋 区商务局 水黎明 区卫生健康局 钱帅鸿 区应急管理局 余晓虹 区审计局 史海良 区综合执法局 李春丽 区审管办 岑卢艳 区国资中心 毛 勇 区大数据中心 熊华靖 区消防救援大队 王 翔 鄞城集团 陈建权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毕延斌 瞻岐镇政府 王宏标 咸祥镇政府 张 军 东吴镇政府 庄 琪 塘溪镇政府 朱 兵 五乡镇政府 韩 洁 邱隘镇政府 阮 锴 云龙镇政府 庞超静 横溪镇政府 屠斌斌 姜山镇政府 王 宁 潘火街道办事处 邱 伟 福明街道办事处 陈 启 东柳街道办事处 叶海东 中河街道办事处 张振鹏 东郊街道办事处 钱 彪 下应街道办事处 倪 骋 明楼街道办事处 董家俊 百丈街道办事处 王小铮 东胜街道办事处 李 静 白鹤街道办事处 刘 刚 首南街道办事处 曾 毅 钟公庙街道办事处 沈宇燕 区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郑贤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宇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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