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表现突出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鄞政发〔2018〕33号) |
发布日期: 2018-05-1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义乡鄞州”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六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2017年11月,宁波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国“五连冠”的六个城市之一。在创建中,我区作为宁波文明城市创建的“主战场”和“核心区”,各级各部门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我区文明创建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区政府决定对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深化文明城市、打造“名城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行政奖励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鄞州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行政奖励名单 一、个人三等功(15名) 翁 冲、黄 路、陈 文、王荣华、何小红、郭琼颖、顾秋红、蔡增辉、盛 丹、冯培荣、陈岳振、徐 兵、水黎明、沈慈波、郭燕儿 二、个人嘉奖(137名) 何梦艺、陈科达、钟 闽、杨 松、江 峰、曾学洋、王君娜、顾斌彬、王倩华、昝颖妃、许 佳、董 祥、朱雯雯、王晨晖、吴才红、朱 俊、许哲轩、诸益波、李 荔、干 戈、陈莹磊、毛奕琴、李毕华、赖静怡、周 洁、周南兰、蔡豪斌、孙奎刚、王冠宇、张藤清、郭小鹏、唐 军、程亚亭、陈广宇、陆 琦、徐明杰、任 萱、丁永明、唐 婕、严 飞、黄 燕、殷明君、胡蔚虹、崔凯军、方年斌、施晓静、王金华、史文焕、吴盈昕、赵敏光、朱世炯、周 霖、李方军、郁伟雅、蔡 燕、姚明旭、陈学敏、钱晓莺、陈杏菊、毛 健、汪丽丽、陈 莹、傅恒晖、张 路、洪忠云、张 嵘、钟立华、郑 艇、陆佩芬、张 弰、张 衡、张小枝、俞文毅、娄伟京、张剑列、谭媛媛、胡永玲、徐 斌、童德意、邬烈民、范思齐、贺 玲、叶晓敏、赵晓彤、吴海霞、陈禅国、杨一虎、陈洪斌、王益峰、程新科、竺炩波、孙红杰、蔡 演、何庞杰、徐小燕、姜启超、张晓男、任 广、高一波、郑 拓、周德龙、周 阳、殷学俭、李惠国、何行练、梁玉林、陈超逸、王海英、唐碧英、张 锋、翁萍华、叶布什、袁 军、张水霞、王正栋、卢 刚、张亚平、周灵军、包云飞、项 伟、柴志伟、符宇宁、吴 洁、张华波、陈葛泉成、虞曙峰、熊 雁、陈 静、陆来宝、朱贤威、徐 琳、童文宏、周侗都、余平君、谢光海、周良成、王凤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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