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柴志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4〕4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柴志强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宋侃侃任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应勇波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郑炀和任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徐光耀任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凌燕任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毛斐恩任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陈逸明任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陈晓伟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静德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秦永德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免去汪群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柴福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宾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任国斌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卫龙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亚龙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肖国勇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