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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柴志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8-02-0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决定:

  柴志强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宋侃侃任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应勇波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郑炀和任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徐光耀任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凌燕任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毛斐恩任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陈逸明任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陈晓伟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静德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秦永德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免去汪群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柴福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宾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任国斌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卫龙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亚龙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肖国勇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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