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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区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行政强制事项(第一批)的决定(鄞政发〔2014〕6号)
发布日期: 2018-02-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区法制办依法对我区现有的行政强制实施机构进行了清理,现将我区区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具有行政强制实施资格的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第一批)及其负责实施的行政强制事项(第一批)公布如下:

鄞州区发改局(物价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2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教育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公安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保护性约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2

扣留违反宵禁规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二十三条

3

强行遣回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

4

强行带离现场、强行驱散、立即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

5

人身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6

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7

继续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8

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9

强制检测涉嫌吸毒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10

扣押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1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民政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

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4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5

强制火化、强制平毁、迁移墓地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6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地方税务局、鄞州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及8个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三条

2

收缴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

3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冻结、划拨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四十条

4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2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扣留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2

拖移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3

查封、扣押财物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

4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

5

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6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水利局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加收水资源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

2

强制清除或拆除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

3

加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

4

代为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

5

代为清理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

6

代为治理水土流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

7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交通局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查封违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扣押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2

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

3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4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暂扣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

安排旅客改乘或强制卸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公路管理段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责令车辆停止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

2

扣留车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3

强制拖离扰乱超限检测秩序和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4

扣留工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5

拆除非公路标志

《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6

拆除非许可设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7

拆除违法建筑

《公路法》第八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8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农林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2

查封、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3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4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5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6

封存或者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品、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7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8

暂扣木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9

收缴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

10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海洋渔业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暂扣捕捞渔具、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

2

查封、扣押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3

代为拆除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条

4

禁止船舶离港或者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5

强制处置渔港内发生事故船舶、设施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6

代为打捞清除渔港水域沉没物、漂浮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

7

代为修复有居民海岛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8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序号

行政强制项目

法律依据

1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代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

2

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五十九条

3

没收销毁不具备补检条件的、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五十九条

4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植物检疫站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封存、销毁违法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鄞州区商务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

《生猪屠宰条例》第二十一条

2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

《生猪屠宰条例》第二十一条

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环保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4

责令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

5

对逾期未拆除的私设的暗管,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6

对涉及水污染环境的代为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7

对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代为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8

对涉及放射性污染环境的代为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9

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以发生时采取控制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10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卫生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2

强制消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3

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4

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5

强制隔离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6

综合控制措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7

强制检疫措施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六条

8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审计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

2

通知财政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

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安监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2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

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扣押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2

查封、扣押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3

查封、扣押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有关材料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4

查封、扣押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5

查封、扣押已经或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

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7

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8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9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10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1

查封、扣押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2

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质监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和生产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2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仪器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4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5

查封、扣押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6

对进口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进行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7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它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进行查封、扣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

8

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9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工商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或者扣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2

查封和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

3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仪器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查封和扣押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

5

责令暂停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6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法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7

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予以查封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8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9

查封或者扣押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10

查封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专用工具、设备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11

查封和扣押非法生产、销售的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2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13

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4

查封、扣押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5

查封经营单位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16

临时扣留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17

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

18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传销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19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

20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财政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

2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人力与社保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2

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三条

3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司法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民宗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科技局(地震办)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旅游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档案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气象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烟草专卖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盐务管理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鄞州区统计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法律依据

1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2

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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