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区菜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17〕219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名城强区”战略,扎实推进全区菜市场改造,完善软硬件设施,为我区城乡居民打造整洁舒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我区菜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名城强区”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理念,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落实、属地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区菜市场改造,全面提升菜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力争将我区菜市场建设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为打造“品质新鄞州”、“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工作目标: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对改造提升范围内的主要菜市场进行进一步改造提升,要求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家三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通过设施改造和管理提升,达到“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品种丰富、食品安全,价格公道、计量准确,设施齐全、整洁美观,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目标。改造提升后的城区、城镇菜市场布局设施要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标准,农村村级主要菜市场布局要求达到二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标准。 二、改造提升的范围 1.城区和镇级菜市场; 2.农村村级主要菜市场(经营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摊位50只以上且长期经营)。 三、改造提升的内容与标准 改造提升的内容与标准按照《鄞州区城区及镇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内容与标准》实施(见附件)。 四、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 对当年完成改造提升并达到相应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要求的,按《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新一轮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鄞政发〔2017〕86号),由财政三年内按平均每年安排800万元左右资金给予相应奖补。具体政策如下: 1.城区菜市场(福明街道、东柳街道、中河街道、东郊街道、明楼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白鹤街道、钟公庙街道地属的菜市场) 达到五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达到四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2.镇级菜市场(各镇,包括下应街道、潘火街道、首南街道和各园区地属的菜市场) 达到五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达到四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按最高不超过400元/平方米给予奖补。 3.农村村级菜市场 达到二星级标准及以上的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补;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家50万元的奖补。 奖补面积按菜市场营业场所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厕所、办公用房、检测用房等配套用房)。奖补资金经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一次性兑现。 对成功创建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及省级放心农贸市场,按区有关政策再予以奖励。 对在日常管理考核中年度总评优胜的,按区有关菜市场考核办法予以奖励。 五、改造提升的方法步骤 1.菜市场改造提升由所辖镇(街道、园区)、相关主管部门拟定改造提升方案,确定改造提升的标准,并向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2.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年度改造提升计划,并将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菜市场名单在《鄞州日报》进行公示。 3.根据年度改造提升计划,实施改造提升的菜市场改造主体按照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审定的改造提升方案,按规定办理菜市场改造工程报批手续。 4.在所在镇(街道、园区)监督管理下,按工程建设的要求,由菜市场改造主体单位实施改造。 5.工程结束后,由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的奖补资金拨付给镇(街道、园区)或相关主管部门,由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配套奖补。 六、改造提升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菜市场是“菜篮子”商品的主要经营场所,具有社会性、民生性、公益性的特点。在行政区域合并的新格局下,进一步扎实推进菜市场改造提升,有利于改善城镇面貌,有利于“美丽乡镇建设”,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等密切相关,有利于全域化文明创建,是打造“品质新鄞州”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镇、街道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区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菜市场改造和提升工作的指导,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菜市场的行业监管和考核评比工作。发改、商务、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镇、街道作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由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负责菜市场改造和提升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抓进度、抓质量、抓管理,确保改造工作落实和管理水平提升。 3.舍得投入,规范运作。各镇、街道、市场举办者要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的特点,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市场,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国有化比重。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切实把好规划立项、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消防验收等环节,加大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力度,把好事办实。 4.加强督查,建管并举。市场举办者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时间,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菜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国有集体菜市场场长人选的确定要列入党委人事管理范围,予以重点考虑,彻底改变由精减人员和退居二线人员担任菜市场场长的现象;菜市场管理人员要选调有责任心、会管理且相对年轻的同志,要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坚持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升级、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场内专项管理与场外日常监管相结合、城镇改造与村级改造相结合,建立健全市场管理长效机制,鼓励菜篮子基地的农产品在菜市场直供、直销,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称心、舒心的“菜篮子”商品消费环境。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鄞州区城区及镇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内容与标准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