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224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鄞州区委办公室 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7〕98号)和《中共鄞州区委办公室 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2017年度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鄞州区2017年度工业园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和<2017年度南部商务区管委会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7〕85号)精神,决定对各有关单位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首次列入年度考核,针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区级机关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附件1、附件2)。考核基本分100分,另设加减分项。 二、考核时间及方法 各单位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指标》,填写《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自评表》,逐一说明自我考评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于2017年12月底前提交纸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联系人:区电子政务办周晖,电话:87523606,13586519154)。 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数据评测,结合自查自评,最终得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 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按分数进行名次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分类,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本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中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分数。根据2017年度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政务服务网建设与政务公开合并计算考核分值,具体分值分配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确定。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3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05号)有关要求,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落实,督促平台各项建设任务完成,不断提高对外办事服务能力,积极回应公众办事诉求,进一步推动我区服务型政府建设。 附件:1.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指标(镇政 、街道办 事处及工业园区适用) 2.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指标(区级机关适用) 3.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自评表(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适用) 4.浙江政务服务网鄞州平台考核自评表(区级机关适 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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