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下月开始申报受理

发布日期:2018-01-30 13: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审管办

  2月1日至28日,我区将开展2017年下半年度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被征地社保补贴具体申报办法为招用我区被征地人员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申报;我区户籍且符合申报被征地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个人,可携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申报。具体受理的辖地为瞻岐、咸祥、塘溪、东吴、五乡、邱隘、云龙、横溪、姜山、下应、钟公庙、中河、首南、潘火、南部商务区等15个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申报享受对象、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按原文件规定不变。该社保补贴政策截止到2017年12月,自2018年1月起不再执行。请有关单位及个人相互告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