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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鄞州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78号)
发布日期: 2017-11-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鄞州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鄞州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双安双创”工作部署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鄞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绿色、生态、高效都市农业,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总体要求,以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契机,以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创建要求设定权重系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主体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二)到2019年2月,我区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考核验收,并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标准。

(三)全面建设绿色、生态、高效都市农业,打造“美丽田园”,基本建成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机制。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种植面积比率达到58%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并提高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区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区、镇两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监管职责相适应。统筹谋划区、镇、生产主体三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对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规模种养主体、经纪人和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库。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加大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力度,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实行农产品合格证或信息卡管理。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强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第一责任。

(四)推进农业绿色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全面推进“一控两减四基本”,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基本实现畜禽粪便及病死动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基本扭转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态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宣传我区大宗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模式图,竭力提升我区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五)强化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要以地产主要农产品为监管重点,以全程、全产业链为监管路径,加快形成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程风险管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系统监管的理念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购买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管理,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证明制度;与国研科技集团合作建立G2B2C的食品链生产流通追溯平台,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最尖端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健全农资溯源监管体系建设,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稻病虫害监测信息化试点,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着力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申报对象着力向粮食作物等品种单一、规模较大的生产主体倾斜,努力提高我区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种植面积比率。有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执行良好农业规范,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严格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积极申报省、市名牌农产品评定,扶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引导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9月底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规模生产主体大调查,部署推进合格证制度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根据省市两级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创建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落实各项指标,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8年4月至5月)。邀请市考评组,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复查、台账核对等方式,对我区开展考核评价、综合测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对照考核评估情况及自查自评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鄞州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系统、本单位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和创建考核组织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工作和监管工作的开展。各镇级财政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技知识,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建设工作的总结和提炼,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


附件: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鄞州区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宁波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鄞州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国军      

副组长:朱晓丽

成    员:顾月祥      区政府办

杨国财      区农林局

郑光华      区公安分局

徐源忠      区财政局

童建业      区环保局

刘学文      区综合执法局

严岩平      区商务局

水黎明      区卫生计生局

沈    军      区市场监管局

吴勇敏      区检验检疫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杨国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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