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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35号)
发布日期: 2017-11-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根据《中共鄞州区委办公室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7〕98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区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21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鄞州区相关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83号)精神,决定对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完成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情况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纳入区级机关共性目标-自身建设类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工作实绩、配合督查等三个方面、17项指标。配合单位考核内容包括8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2、3)。

二、考核分值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值:责任单位为1分,配合部门为0.6分。具体得分根据《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定。

三、组织实施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专项督查、实地检查等为依据。年终考核在各单位工作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组织考评,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时间

2018年1月组织开展年终考核。 1月上旬各单位完成自查自评,1月中下旬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报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象

2.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考核评分表(责任单位)

3.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考核评分表(配合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目标管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附件1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象


一、责任单位(考核分值为1分):宣传部、红十字会、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城投公司、征管办(城中村改造办)、国土分局。

二、配合单位(考核分值为0.6分):农办、残联、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林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审管办、规划分局、城区办、公建中心。


附件2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考核评分表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名称:

分类及权重

序号

具体指标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评分

基础工作(20

1

工作动员部署

2

工作动员部署及时,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2

明确责任分工

2

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职能科室和专门负责人员,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3

细化目标任务

2

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4

完善考核机制

2

建立完善对镇(街道)的考核机制,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健全工作台账

2

台账资料完整、规范,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6

要素保障到位

2

资金、政策处理、土地、审批等要素保障协调,确保及时到位,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7

加强服务指导

2

加强对镇(街道)及项目单位工作推进的服务指导,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8

协调解决问题

2

及时协调解决区政府、市直部门交办以及镇(街道)、区级部门提交的有关问题,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9

保廉措施健全

2

保廉措施健全,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及群众有效投诉等问题,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10

安全生产管理

2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工作实绩(60

11

工作完成时限

20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12

工作完成质量

20

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13

公众满意程度

20

公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超过70%,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配合督查(20

14

工作情况反馈

5

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得基本分。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1分。


15

材料报送质量

5

报送材料质量高,进度、数据客观真实,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16

配合督查监督

5

积极主动配合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17

问题整改落实

5

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备注:具体得分=分值权重得分/100。



附件3


2017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考核评分表配合单位

配合单位名称:

序号

具体指标

分值权重

评分要求

评分

1

明确责任分工

10

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职能科室和专门负责人员,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2

要素保障到位

10

涉及工作推进相关的资金、政策处理、土地、审批等要素保障到位,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协调解决问题

10

及时协调解决区政府、市直部门交办以及镇(街道)、区级部门提交的有关问题,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4

配合督查监督

10

积极主动配合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工作情况反馈

10

按要求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及责任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报送材料质量高,进度、数据客观真实,得基本分。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2分。


6

工作完成情况

20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内的工作任务,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7

责任单位评价

15

评价“一般”及以上,得基本分。评价“差”,酌情扣分。


8

区政府督查室

评价

15

评价“一般”及以上,得基本分。评价“差”,酌情扣分。


备注:具体得分=分值权重得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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